关于开展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30510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23日 16:3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3日 16:35:00 名  称: 关于开展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3 16:35 来源:潜江市教育局教师科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国家和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现状,为进一步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组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水平测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7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所有教师所有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

二、测试学科

测试学科为小学、初中所有科目。教师申报测试科目要求为:

(一)小学教师。语、专兼职教师,只能申报语、数、英学科;其他学科教师按春季学期任教学科申报测试科目。

(二)初中教师。语、数、英专兼职教师,只能申报语、数、英学科;政、史、地、理、化、生专兼职教师,申报主带学科;其他学科教师按春季学期任教学科申报测试科目。

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7月上旬,具体时间和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为新课标师德师风20%)和学科知识(80%)。其中初中学科知识试题难度参考中考试卷难度;小学学科知识试题难度较小学毕业考试试卷难度适当拔高。

、测试方式

所有学科均采取书面测试,集中统考,单人单座,闭卷测试。

、成绩测算

1.教师成绩单科成绩按10%确定优秀等次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卷面分超过100分的折算成100分计算)。

2.单位成绩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学校单科成绩按该科优秀率、合格率、不合格率等指标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按所有学科总体优秀率、合格率、不合格率等指标进行排序。

、测试结果运用

(一)教师测试结果。教师个人测试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岗位晋级、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地各校要将测试情况纳入职称申报量化评分细则,赋予一定分值。测试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将予以通报表扬,在乡镇工作且符合交流条件的,申请交流城区工作时予以优先考虑;测试成绩不合格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评先评优、岗位晋级、职称评审、岗位调动等。凡未经批准不参加考试的或在考试中违规的教师,两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岗位晋级、职称评审、岗位调动,并全市通报批评

(二)单位测试结果。市教育局对各地各校综合测评结果进行通报,对测试排名靠前的单位进行表扬,并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方面适当予以倾斜;对测试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教师科、法规科、教研室、继教中心负责人为成员测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科。各地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专人,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测试顺利进行。

(二)坚持公平测试。按照高考、中考的标准,严格开展测试工作,保证测试结果真实有效各地各校要明确目的,积极宣传,做好测试组织工作

(三)按时上报材料。学区、分局、局直学校为单位上报2024年教职工花名册和参加专业水平测试的教师信息。各单位2024531日前将附件1、2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局教师科,电子版Excel送至邮箱2463955645@qq.com

联系人:王雪纯,6230538


                     

    

20245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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