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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潜江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38137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15:34:51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15:34:51 名  称: 关于开展潜江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1 15:34 来源:潜江市教育局教师科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学校,各教研机构,江汉油田教育集团,各中职学校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注册制度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凡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初次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应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经注册后,方可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经注册或达不到注册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

、注册范围及对象

(一)注册范围

潜江市辖区范围内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在编在岗教师,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签订有劳动合同关系教师。2024年新招录人员尚处于试用期,不参加本次注册。截止202410月,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参加本次注册。

(二)注册对象

1.首次注册人员

12023年新招聘入职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参加新进教师培训达到12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

2)在首次注册中暂缓注册或因故未参加注册,经改正达到注册条件人员。

2.定期注册人员

1)至2024年12月30日上一周期定期注册合格满五年,应参加下一轮定期注册人员。

2)在定期注册中暂缓注册,经改正达到注册条件人员。

三、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在编在岗或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教师

2.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德考核中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4.任教两年及以上人员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5.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1)新任教师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参加新进教师培训达到12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

2任教两年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12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

3任教三年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20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100学时)

4任教四年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24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120学时)

5任教五年及五年以上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32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160学时)。

6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除达到上述条件外,任教满两年不到四年的,要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时间累计必须达到两个月;任教四年及以上的,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时间累计必须达到四个月。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教师需出具到企业考察、调研和学习的证明。

(二)申请定期注册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德考核中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3.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4.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180学时)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每五年须有6个月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经历。

6.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7.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3.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

暂缓注册人员经改正,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对于上述第1条规定的情形,应继续修完尚未完成的培训学时,但应在尚未完成的培训学时基础上增加30个学时的集中培训对于上述第2、3条规定的情形,应当参加60学时的集中培训,其中师德培训不少于16学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4.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

注册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10月21日-11月1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办事指南”。申请人网报完成后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

局直单位申请人选择现工作单位为确认点,各乡镇学校申请人选择现工作学校所属学区、分局为确认点,江汉油田教育集团所辖学校、幼儿园申请人选择江汉油田相关单位为确认点

(二)确认点现场确认(10月21日-11月8日

各确认点要仔细审核申请人的注册材料,登录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queren.jszg.edu.cn)认真核对申请人网报数据,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定期注册确认用户使用手册》。

(三)市教育局初审(1111日-1122日

市教育局对各确认点材料进行网上数据核对及初审。

(四)市教育局复审(11月25日-11月29日

市教育局对注册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复查。

(五)省教育厅终审12月2日-12月9日)

材料要求

(一)单位应上交材料

1.《潜江市2024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审核一览表》

2.《潜江市2024年定期注册材料不齐全人员花名册》

3.《潜江市2024年定期注册应注册未参加人员花名册》

4.《潜江市2024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拟合格人员公示》

确认点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资料各一份,1、2、3电子版报送至教师科邮箱2463955645@qq.com。2、3若无人员信息可不报送。

(二)申请人个人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师德表现、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4.继教学时证明(10月21日-10月3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在市继教中心办理)。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除提供上述资料外,专业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还需提供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的证明,公共基础课教师还需出具到企业考察、调研和学习的证明

6.民办学校(幼儿园)申请人需提供聘用合同原件

(三)首次注册人员,网报实名注册后,系统中无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需手动添加证书信息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

(四)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所辖学校由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给出注册意见并进行公示市教育局负责申报工作的复核。

六、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关于同一人员持有多种教师资格证书的注册问题

1.在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或附设有学前教育的小学任教,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结合申请者本人意愿,对不超出本校实际办学范围的一种类型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在独立建制的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或普通高级中学任教,只对与现任教学段相一致的此种类型的教师资格证书注册。

2.对于持有同一类型多个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如申请人只承担一个学科的教学,可对与承担近三年学科教学任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注册如申请人承担有多个学科教学,学校可以根据本校发展需要,结合申请者本人意愿,对其中一个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二)低证高聘人员的注册问题

对于使用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者,属于不具备“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情形,不符合注册合格条件。这类人员应调整到与资格种类一致的教学岗位,或重新申请与任教学段相一致的教师资格。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注册工作。

(二)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各地各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程序,认真抓好申、考核、材料受理、认定注册等各环节工作,切忌走过场。同时,要妥善处理好注册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三)严肃纪律,保证质量。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各地现场确认情况进行抽查。对学校未如实提供申请人定期注册证明材料的,责令改正,对学校责任领导和办理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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