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周边环境综 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57458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27日 14:5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7日 14:55:00 名  称: 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周边环境综 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7 14:55 来源:潜江市教育局安全办

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周边环境综

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切实落实《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法定要求,根据鄂校周边〔202110号文件精神,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决定联合开展2021潜江市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庄华,电话:1582799XXXX

  

         20211027

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取缔影响校园治安安全的违法违规经营场所(摊点),强化学校周边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机制,全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为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 时间安排

2020年828日-11月30日

三、整治范围及任务分工

全面排查整治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五大类隐患问题)。

(一)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问题

①校园周边没有设置民警“护学岗”的问题;②上下学期间民警“高峰勤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③黑恶势力擂肥、霸凌、性侵、敲诈勒索学生的问题。④黑恶势力裹挟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的问题;⑤校园周边“四类重点人”漏管失控的问题。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公安、司法局、卫健委、团市委。

(二)校园及周边文化秩序问题

①学校外墙或场地外缘200米内存在上网服务、彩票点、成人性用品商店等场所的问题;②校园界边存在低俗文化娱乐场所、无证游戏机房(电竞馆)等违法违规娱乐场所的问题;③社会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④校园周边500米以内售卖淫秽色情、凶杀暴力、黑道帮派、封建迷信、荒诞怪异等出版物的问题;⑤校园周边存在盗版教材、教辅经营点的问题。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文化和旅游局、民政局、公安局。

(三)学校周边违规经营问题

①校园周边存在烟、酒销售网点的问题;②校园周边商店超范围经营以及违规售卖“五毛食品”、“三无”产品、有毒有害危险玩具等问题;③校园周边存在无牌无证流动摊点、食物摊档等占道违法经营的问题;④校园周边违规开设“小饭桌”存在食品卫生、消防安全不达标的问题;⑤校园周边存在违规举办各类无照无证校外培训班的问题。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城管、公安、教育

(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问题

①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规划不合理的问题; ②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减速带、隔离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合理的问题;③校门附近没有划设接送等候区及公共临时停车区等问题;④校门口或校门两侧乱停车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⑤上下学时段,学校周边没有加强拥堵路段交通秩序管理的问题。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公安、交通运输局、城管

(五)校园周边其他隐患问题

①学校周边农户大量租住学生或托管场所存在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等问题;校外欺凌或霸凌综合治理部门联动不足的问题;③学校外墙或场地边缘50米内设置集贸市场、公共停车场的问题;④高压输电线横跨学校且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⑤校园周边设置有加油站且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教育、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检察院、城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供电公司。

四、工作步骤

全市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从828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至10月)。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安委会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对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专门安排部署。同时,通过政务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通过政务网站、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10月)。各地各校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实地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结合整治重点,深入细致开展一次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广泛征求学校师生及家长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时间、措施、步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安排落实落细落地,确保各类隐患整治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11中上旬)。市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班,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赴各地有关学校实地了解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有关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将在有关媒体、网站通报曝光,并通报至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下旬)。各地各校要结合“百日行动”,切实做好学校日排查,学区周督查,市教育局月巡查工作,确保肃清校园周边安全隐患,不发生涉校安全责任事故。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要保持持续沟通,避免校园周边隐患整改后又死灰复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学校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各地务必站在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开展好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坚决杜绝“走过场”、 搞形式主义。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以维护师生安全为目标,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四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协助党委、政府扎实开展好有关工作,确保本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压实责任,细化分工,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深入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扩大知晓率和参与度。各工作专班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安排时间和力量对校园及周边各类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详尽方案,找准整治重点难点,明晰时间表、路线图,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明确专项行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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