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学校后勤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9850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26日 16:2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26日 16:25:00 名  称: 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学校后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6 16:25 来源:潜江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科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学校:

新学期开学在即,为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开学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做好学校后勤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垃圾分类和节能宣传工作。学校要在开学第一周做一期垃圾分类和节能宣传栏,并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参与垃圾分类和节能宣传,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要与环卫部门协调,根据实际需求,购置统一的分类垃圾桶,并按要求放置。

二、开展学校环境治理,营造良好校容校貌。学校要在开学前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要划定专门停车地点,确保学校师生车辆分类、集中、有序停放。要做好“门前五包”工作,要对学校绿化带和绿化场地进行修理、除杂和浇水,以干净、整洁的良好环境迎接开学。

三、开展学校后勤检查,提供放心服务。后勤管理人员要提前到岗工作,对食堂、寝室、厕所等重要场所设施设备进行仔细检测,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要对校园各个场所进行消毒,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和通风换气工作。严格落实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鄂教后勤【2021】1号),要对食堂和校园超市进行综合检查,确保大宗物质等食材和商品能放心使用。同时,学校食堂泔水要严格按照规定,运送到指定的垃圾压缩站处理,严禁食堂泔水喂猪或其他牲畜。

四、规范服务性收费,防范廉政风险。

学校要为学生提供一个单纯的学习环境,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学校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学生收取伙食费,不得强制或采用更改作息时间、限制学生出入等手段变相强制学生在校进餐。学校食堂原则上采取自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合同到期后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全市非寄宿制学校禁止开设校园超市,寄宿制学校开设校园超市只能向学生提供生活必须品,严禁售卖高盐、高糖、高脂类食品。

根据《省后勤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引导,规范过程管理,努力扩大学生营养奶的覆盖面,同时切实做到“三个必须”:必须坚持学生饮奶自愿的原则,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必须向家长、社会宣传学生饮奶有益青少年营养健康、身心发展的重要作用;必须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函,并有家长自愿订购的回执,

各学校(幼儿园)在校服选用采购前需成立学校校服选用组织,此组织由学校、家委会组成,选用流程必须通过潜江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平台按《湖北省中小学校服选用工作流程(试行)》进行,校服质量要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并实行“双送检”制度。

各学区(园林分局)要在开学第一周组织专班对辖区所属学校的后勤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市教育局开学工作检查时将予以全面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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