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2023年秋季开学护校安园工作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14385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28日 17:5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8日 17:55:00 名  称: 关于联合开展2023年秋季开学护校安园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8 17:55 来源:潜江市教育局安全办

关于联合开展2023秋季开学护校安园

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学区、园林分局及局直学校,各派出所、交警支队、特警支队: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湖北省安全条例,认真落实省公安厅 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及开学期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努力创设良好的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经部门协商研究,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度秋季开学“护校安园”工作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9142、3日学校放假

二、检查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学区、园林分局及派出所。

   

、检查分组

组别

带队领导

组长

成员

随机检查范围

第一组

邹友华

胡江华

龚四明、督察支队1人

园林、杨市、总口、渔洋、老新、白鹭湖

第二组

伍孝江

蔡洪博

喻志刚、督察支队1人

局直学校、泰丰、泽口、竹根滩、周矶、周农

第三组

陈贻清

刚、督察支队1人

熊口、熊农、龙湾、张金、运粮湖

第四组

赵国金

刘丹丹

邓钰龙、督察支队1人

  场、高石碑、  积玉口、高场、后湖、浩口

四、重点检查内容

1.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秋季开学前,各地各校是否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是否通过悬挂横幅、橱窗、微信公众号、工作QQ群等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宣传氛围;是否组织涉校从业人员及教职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工作。

2.校园四个100%落实情况。重点查“人防”(保安)是否按标准配齐,且着装统一规范、持证持械上岗;“物防”器械是否配足,且保安员会使用,“防冲撞”硬质设施是否设置到位;“技防”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且时时与公安机关联网;学校护学岗队伍是否佩戴袖标全天候在岗。

3.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学校“巡逻队”及网格化管理是否落实;学校是否开展危化品和管制刀具排查与收缴工作。同时,各地各校是否开展校园校舍(含学生寝室、家属住宿区及教师周转房)、围墙、栏杆、配电房、直饮水线路或插座、燃气管道或报警装置、实验室、校车、锅炉及电梯等重点领域和特种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4.公安机关警力安排部署情况。开学期间,各地派出所是否严格执行“一校一警”(驻校民警)制度“三见”工作;交警支队是否安排足够警力,保证开学日整天全力疏导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特警支队是否在重点地段加强武装巡逻力度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清醒认识校园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工作的紧迫性,针对性分析研判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全力加强防范,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加快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校园环境。

(二)精心组织安排。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找准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的“堵点、难点、痛点”,深入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开学前校园安全隐患消除殆尽。各地派出所要组织专班,深入辖区内学校及周边开展一次“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决不能放过一个涉校矛盾纠纷问题,更要发现或指出校园风险隐患,坚持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三)确保工作实效。9月10日前,请各地各校将开学前自查自改情况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安全办;各派出所将“护校安园”及检查情况上报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将对全市秋季开学“护校安园”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胡江华 电话:1800722xxxx

        龚四明 电话:1557228xxxx

   

    

潜江市教育局             潜江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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