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学校:
现将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9日至11日
二、检查范围
各学区(分局)所属镇中、镇小、中心幼儿园;随机抽查一所村小;局直各学校。
1.检查分组及分工
序号 | 检查地点 | 带队 领导 | 组 长 | 成员一 | 成员二 |
1 | 潜江中学、文昌高中、园林高中、竹根滩高中、实验高中、职教中心、实验小学、曹禺中学、机关幼儿园、特校 | 伍孝江 | 秦 梅 | 程远茂 | 刘琼霞 |
2 | 张金、龙湾、运粮湖、白鹭湖 | 鲁 明 | 吴 斌 | 郑 磊 | 王 芳 |
3 | 园林、泰丰、泽口、竹根滩、华师潜江附中 | 杨少敏 | 李孔林 | 李启胜 | 胡 亿 |
4 | 周矶、周矶管理区、浩口、渔洋、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 | 李德峰 | 廖庆羽 | 杨 烁 | 邓德武 |
5 | 杨市、总口、老新、熊口、熊农 | 杜道雯 | 龚四明 | 关义红 | 徐全美 |
6 | 后湖、高场、王场、高石碑、积玉口 | 樊孝云 | 田 华 | 鲁 兵 | 皮婵媛 |
组长负责联络及材料的汇总(包括被检查单位的主要工作特色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汇总检查结果、各类表册),检查安全、后勤、卫生防疫等工作(附件8)。9月14日前将本组检查情况综述及所有加盖公章的附件纸质稿报基教科。
成员一负责核查附件1至附件6的相关内容,收齐所有表册,督促学区(分局)将附件电子稿(Excel格式)报指定邮箱;负责检查教育教学工作(附件7)。
成员二负责检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附件9)。
2.检查内容
(一)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1.控辍保学工作。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科学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是否开展《义务教育法》宣传;是否建立失学辍学学生台账;是否层层签订责任状,积极开展走访劝学活动;是否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类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和贫困家庭学生台账,并针对各类特殊群体学生制定关爱措施;是否对建档立卡学生进行走访,资助款是否全部发放到位;适龄三类残疾儿童是否进行入学能力评估,并按评估结果安置入学到位;是否存在学生失学辍学现象。
2.教师到岗。新教师是否按时到岗;市管校聘工作是否平稳实施,交流人员是否已经到位;教师请假是否按程序履行手续;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教师是否及时通知到岗,对无故不到岗的教师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照《潜江市教育局2020年暑期教师集训工作方案》的规定时间、规定内容开展暑期教师集训;是否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学习、师德师风考评等。
3.开学常规工作。各类计划是否齐全,学科计划是否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科学安排教学进度,确保12月25日前完成新课教学;是否组织收看“开学第一课”,并组织学生撰写观后感、心得体会;是否按对前期线上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并按要求开展线上线下教学衔接;是否针对疫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否举行开学典礼活动;是否开展教学常规工作检查。
4.学校办学行为。是否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重点检查劳动教育等课程的开设情况;是否按计划、按规定区域、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招生;起始年级班额是否控制在55人以内,重点查看有无新增大班额、超大班额;幼儿园是否存在虚假广告宣传、降低收费标准等恶意竞争行为;教材教辅是否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是否严格执行“一科一辅”,是否存在违规征订“公告目录”以外的资料;课后托管工作是否按规定程序正常开展,过程资料是否齐全。
(二)安全、后勤及疫情防控工作
1.疫情防控工作。是否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科学制定防控预案;是否具有卫生室,配备校医或专门保健人员;学校、班级、年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是否畅通;消毒清洁、体温监测、校门进出管理等工作是否落实;是否实行错峰上下学,开展应急演练。
2.安全工作。是否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整改台账;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摊点吧厅等安全隐患,校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一车一档,是否设立乘车学生集中停靠点;“校园4个100%”是否落实到位;校园重点部位视频监控与“110一键报警系统”是否运行正常,且与公安机关联网率是否达100%;学校在重点时段、重要地段是否设立“护学岗”、寄宿制学校是否建立夜间值班制度、是否成立“校园巡逻队”,以及公安“高峰勤务”是否达100%;校园物防设施“八件套”是否配齐,消防设施是否配齐,日常管理维护是否到位;学校危化品是否专柜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建立使用专用账册。
3.后勤管理工作。是否积极开展校园绿化美化,校园全面消杀,全天候保洁,无卫生死角;食堂、寝室、厕所、教室、功能室等场所地面是否干净无污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学校水龙头等公共卫生设施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门前“五包”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制作宣传展板,垃圾分类箱是否配备到位;学校食堂和超市食品卫生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大宗采购物资是否规范,商品索证是否齐全,无过期、变质、发霉食品饮料及三无产品;是否有防鼠、防蚊、防尘等“三防”措施和设备;300人以上的学校是否配备了专(兼)职膳食营养师;是否落实校长陪餐制。
4.项目及收费管理。项目建设是否按进度推进,手续是否齐全,过程监管是否到位,档案资料是否规范,月报是否及时,在建项目是否设立施工标志和安全警示牌;是否严格执行收费文件和收费公示制度;是否有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收费标准收费情况;学生托管是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经费管理是否设立专门账户并与家长委员会共同监管;所有服务性收费是否遵循学生自愿原则,手续是否齐全。
(三)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1.宣传氛围营造。校园是否醒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文明城市创建、中国梦、志愿服务精神、关爱未成年人、《中小学生守则》等系列宣传内容;花坛、楼道、走廊等处是否设有遵德守礼提示语;师生是否能熟练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是否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周边是否存在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
2.文明校园创建。是否制定2020年文明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召开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会议;是否制作文明校园创建“六好”活动文字图片展示专栏;是否制定“垃圾分类”“公筷公勺”“文明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是否按《湖北省中小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鄂文明〔2020〕4号)规范整理2020年文明校园创建档案。
3.基础设施及阵地建设。是否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并完成系统志愿者注册、志愿团体注册、志愿项目发布等工作;是否建有心理咨询室,并做到有标识、有制度、有记录、有场地、有师资;教学楼、厕所、食堂等处是否设置无障碍设施及无障碍标识。
五、检查要求
(一)抓住工作重点。各检查组要抓住学生到校、教师到岗、课程开设、教学常规、安全管理、食品卫生、收费管理等重点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询问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整改建议,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把握时间节点。各地各校要在9月5日前进行自查,填好相关表册(附件),撰写自查报告(包括各项检查内容和本地本校主要工作特色、问题),将资料整理成册。各学区(分局)要在9月7日前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开学进行全面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汇总各类表格(Excel格式)电子稿传邮箱:754452709@qq.com。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工作餐统一在单位食堂安排,不得饮酒,不得提高进餐标准。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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