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根据《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潜教发〔2019〕6号)文件精神,现需组织潜江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对全市57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评价鉴定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时间
2021年8月27日全天
二、工作内容
1.教育安置评价。对适龄(6-16周岁)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价,提出入学建议,完成“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评价报告”。
2.开展咨询服务。对残疾人教育问题提供咨询,为特殊教育教科研、康复训练、医学评价与鉴定等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三、委员会成员分组及工作安排
第一组:组长: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程 勇
成员:市残联康复中心主任医师 胡绪年
市民政局事务科副科长 杨 芬
市特殊教育学校工会主席 谢 蓉
评估乡镇:园林、周矶、泰丰、泽口、竹根滩、总口
联系人:邹俊
第二组:组长:市民政局事务科科长 张 翼
成员: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赵 红
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魏小兵
评估乡镇:王场、积玉口、高石碑、浩口、后湖、周农
联系人:高支芳
第三组:组长:市残联理事 曾 军
成员:市民政局事务科副科长 何 琼
市精神病医院副主任医师 张 虹
评估乡镇:熊口、熊农、龙湾、张金、运粮湖
联系人:丁宁
第四组:组长:市中心医院主任医师 刘 君
成员:市残联主任科员 阳功平
市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 邹道芝
评估乡镇:老新、渔洋、白鹭湖
联系人:皮婵媛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各自职责,切实督促辖区内残疾少年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做好资料准备工作,确保残疾少年儿童入学评价、教育安置不漏一人。
2.精心组织。委员会要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依据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结合医疗诊断报告,对残疾少年儿童身体状况、学习及生活能力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合理教育安置建议,并对残疾儿童少年个人信息和评价结果严格保密。
3.确保实效。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反馈安置意见后,各地需严格落实学生安置入学工作,对接受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动态复核,确保入学评价、教育安置工作取得实效。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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