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 2017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
“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鄂教职成函 〔2017〕 11 号) 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 学校 要组织好 校 “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确保 “校校组织,班班活动,人人参与” 。 校 级竞赛活动应在2017年11 月 15 日前完成。各 校 需同时将本 校 “文明风采”竞赛相关统计表格及活动总结 报至市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 市级评审安排在2017年11月24日,各校要在校级竞赛活动结束后按照限额要求选拔优秀作品报送。 各校报送才艺展演类中的书法、绘画、篆刻等作品及创新设计作品的实物请于2017年1 1 月 21 日前 送 达(注明“文明风采”字样),逾期不予受理。书法、绘画等作品不用装裱。
三、 市 级复赛 每个项目分别按作品总数的5%、15%、20%的比例设立一、二、三等奖,不设优秀奖。一等奖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奖 ,面向学校 设置优秀组织奖 2个,设置先进个人奖12个, 作品的作者人数及指导教师人数依国赛要求限定,人数超过限定要求的,按作者或指导教师名单先后顺序截取。同一指导老师不得指导两个或两个以上作品。
四、 有关“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具体要求,按照国赛文件执行。
五、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织委会办公室:市教育局职成科 刘杰,07286297058。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全省中等职业学校
“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2. 2017年潜江市 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
动实物作品评选签单
3.2017年潜江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
动参赛统计表
4.2017年潜江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
动作品报送统计表
5. 2017年潜江市 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
动各校参赛名额分配表
6.2017年潜江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先进个人指标分配表
7. 201 7 年潜江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
动 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8. 201 7 年潜江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
竞赛活动 先进个人推荐表
2017年8月24日
附件 1: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 四 届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 “ 文明风采 ” 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关于印发第十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组委〔2017〕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市(州)教育局要组织好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确保 “校校组织,班班活动,人人参与” 。市级竞赛活动应在2017年12月1日前完成。各市(州)教育局需同时将本地“文明风采”竞赛相关统计表格及活动总结( 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下一步建议 )以 电子邮件形式或通过qq群(224839647) 报至省 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
二、 省级评审安排在2017年12月6日-8日进行,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省级复赛作品须为市(州)竞赛选拔产生的优秀作品,请各市(州)严格按照限额报送,不得超额。各市州和省属学校报送才艺展演类中的书法、绘画、篆刻等作品及创新设计作品的实物请于2017年12月3日前寄达(注明“文明风采”字样),逾期不予受理。书法、绘画等作品不用装裱。所有作品均报送给省级复赛作品报送联系人。
三、 省级复赛 每个项目分别按作品总数的5%、15%、20%的比例设立一、二、三等奖,不设优秀奖。一等奖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奖。面向学校、市(州)活动组织机构设置优秀组织奖若干。 作品的作者人数及指导教师人数依国赛要求限定,人数超过限定要求的,按作者或指导教师名单先后顺序截取。同一指导老师不得指导两个或两个以上作品。
四、 有关“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具体要求,按照国赛文件执行。
五、 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刘群,027-87328190,253368640@qq.com。省级复赛作品报送:何昀,18627132373,hbwmfc2015@163.com。邮寄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东荆街马影河大道66号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邮编:430090。
附件: 1.第十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
2. “文明风采”竞赛相关统计表格
3. “文明风采” 各市(州)参赛名额分配表
(本文附件不印发纸质版,可从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hbe.gov.cn网站下载。)
湖北省教育厅
2017年8月10日
附件 1-1:
文组委〔201 7 〕4号
关于印发第十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
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织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教职成〔2015〕8号)精神,决定举办第十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将第十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附件: 第十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
组织委员会
2017年7月18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明办、团委、妇联、关工委、中华职业教育社,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明办、团委、妇联、关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明办、团委、妇联、关工委
附件 1-2:
第十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
活动方案
一、参赛对象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在校生。
二、竞赛项目
本届活动以“文明风采伴我行,成就出彩人生梦”为主题,设立4类常规项目和1项特设项目。
(一)征文演讲
1.内容
提交体现以下两个方面的演讲稿和演讲视频。一是围绕“匠心筑梦”,感悟工匠精神对学生专业发展的影响,表达学生践行工匠精神的思考和行动;二是围绕“我与网络生活”,感悟互联网对个人成长带来的影响,表达学生正确使用网络促进健康发展的思考和行动。两者任选其一。
2.要求
(1)撰稿和演讲必须为同一个人,演讲稿和演讲视频一并报送。
(2)演讲稿字数不超过2000字,脱稿演讲,演讲视频时长为6~8分钟。
(3)演讲稿提交word文本,标题统一用小二黑体,正文统一用四号宋体,行距为1.5倍。演讲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200M。
(二)职业规划与创新设计
1.内容
一是提交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方案,以准备从事的职业要求为标准,以自身职业能力提高为重点,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理想;二是提交与学生所学专业领域相关的科技发明创作方案和作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要求
(1)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方案字数不超过3000字,提交PDF电子文本。
(2)创新设计方案提交PDF电子文本,说明作品构思、特点、功效等,同时附送作品实物。作品体积一般不超过0.5m×0.5m×0.5m,重量不超过2.5kg。超过以上规格的,将作品拍摄成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包含全方位作品展示及作品说明)上传至活动官方网站,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100M。
(三)摄影与视频
1 .内容
提交围绕学生在校园文化生活、实训实习、志愿服务等场景中的摄影或视频作品,培养学生发现美、捕捉美、演绎美的能力,反映当代中职学生阳光自信、乐观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青春正能量。
2. 要求
(1)摄影或视频,可任选其一,也可同时参加。
(2)摄影作品报送:作品成片、未经修改过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其他技术处理,说明文字不超过200字,主要包括创作的构思、表达的内容等。
(3)视频作品包括微电影、纪录短片、动画片或公益广告。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才艺展示
1 . 内容
提交展示学生自身艺术修养、文体特长的作品,包括歌舞、器乐、曲艺、书法和绘画五类,鼓励学生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际行动中,不断提升人文修养和道德素养。
2 . 要求
(1)歌舞、器乐、曲艺以视频形式报送,时长不超过10分钟。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
(2)书法(硬笔、软笔)、绘画(素描、国画、水粉画)作品提交实物(不得装裱),并附3~5分钟的创作过程视频上传至活动官方网站(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200M)。
(五)特设项目
1 . 内容
征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宣传作品,包括图片、歌曲、视频等,加强公约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
2 . 要求
(1)图片作品。可采用设计的海报、漫画,以单幅形式报送电子版作品、未经过修改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M;说明文字主要包括创作的构思、表达的内容等,不超过200字。
(2)歌曲作品。歌词为公约,歌曲形式、体裁不限,独唱、重唱、表演唱、齐唱、合唱等均可。提交歌曲小样和词谱,歌曲小样以视频形式报送,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200M,时长不超过5分钟;词谱提交word文档。
(3)视频作品。可采用微电影、动画片或公益广告。视频文件格式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组织机构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由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中华职业教育社联合主办。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精神,各省(区、市)应成立相应活动组织机构,各学校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
四、进度安排
校级初赛,地市级、省级复赛从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省级复赛活动组织机构确定。
全国决赛安排在2018年3月至4月。竞赛活动执行委员会将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官方网站集中征集和展示各省级活动组织机构报送的优秀作品,并评选优秀作品。
2018年5月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举办总结展演活动。
五、激励办法
全国决赛设置以下奖项。
(一)学生作品奖
针对各省级活动组织机构报送的优秀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每个项目分别按作品总数的5%、15%、20%的比例设立一、二、三等奖,40%为优秀奖,20%为不获奖作品。
竞赛组委会颁发署作者姓名的证书。每份作品的作者人数要求如下:征文演讲、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摄影、书法、绘画作品的作者为1人,图片作品(公约)的作者不超过2人,创新设计作品的作者不超过3人,视频作品(含公约)的作者不超过6人,歌舞、器乐、曲艺、歌曲(公约)作品不限制人数(获奖证书最多署名8人)。
(二)指导教师奖
面向教师设立优秀指导奖若干。指导的学生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奖。
竞赛组委会颁发署指导教师姓名的证书。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颁发一张证书。
(三)组织奖
面向学校,设优秀组织奖和进步奖若干,竞赛组委会颁发署学校名称的证书。
面向地市、省级活动组织机构,设组织贡献奖若干,竞赛组委会颁发署地市、省(区、市)活动组织机构名称的奖牌。
(四)贡献奖
面向活动赞助企业等单位设立贡献奖。
六、作品选送
(一)选送途径
所有作品均需参加省级复赛,由省级竞赛活动组织机构统一向全国竞赛活动执委会秘书处报送作品,执委会不直接接收学校或个人参赛作品。
竞赛活动执委会根据各省学校数、在校学生数、本届竞赛组织开展情况及上一届活动开展情况综合确定报送名额。各省级竞赛活动组织机构根据名额报送作品。
创新设计、书法和绘画作品实物需邮寄,并填写实物作品评选签单(附表1)上传至活动官方网站,同时将纸质版签单附在实物上一同邮寄。书法和绘画作品选送数量不得超过本地所有作品名额的10%。其他赛项的作品(包括文字和视频),通过网络上传和填报,具体上传和填报办法届时见网站公告。活动总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下一步建议)以及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表2)、全部作品统计表(附表3)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
(二)时间
所有参赛作品创作时间为2017年9月1日之后。
网站系统于2018年3月1日开放,省级活动组织机构可进行作品上传,网站截止接收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24:00。实物作品于2018年3月5日前寄出(注明“文明风采”字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执委会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1.报送至全国竞赛活动执委会的作品,每位指导教师最多两件作品,每位学生不超过两件作品。以上数量限制均包含参与作品和独立创作作品。
2.每份作品应标明作者、学校、指导教师等信息,并且每份作品均须命名。网络上传作品的文件名格式统一为:作品名_作者。未按照要求报送的将不予评选。
3.全国决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报送的作品如发生著作权纠纷,由作品提供者承担相关责任。所有报送作品不退还作者,作品的处理权归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执委会。执委会可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报送的作品(包括出版作品集、印制光盘、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报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4.评选出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优秀宣传作品,将推荐给学校学习使用。
5.鼓励各省市结合地方特色,开展丰富多彩和体现职教特点的赛项。省级竞赛活动组织机构应积极鼓励广大中职学校广泛开展校级初赛,扩大学校参与面, 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更好地促进活动育人。
附件 2 :
2017年潜江市 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实物作品评选签单
参赛类别 |
| 参赛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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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标题 |
| 作品类别 | 集体□ 个人□ |
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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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 指导教师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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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名 |
| 指导教师电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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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详 细地址 | [市、县(区)、镇(街道)、门牌号]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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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说明 | (200字左右, 校 赛组委会填写) |
推荐 意 见 | ( 校 赛组委会填写) 签字(盖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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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参加决赛的才艺展演类非舞台作品和职业规划类的创新设计实物作品,每件需附本表。若作者或指导教师为多人,逐一署上姓名。才艺展演类非舞台作品的作者不超过4人;职业规划类创新设计作品的作者不超过2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指导教师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务必准确,只填写1位指导教师联系方式。
2.作品说明主要阐述作品理念、主要内容及创意点;推荐意见一经填写,即表示该作品通过原创审核,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3:
2017年潜江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参赛统计表
学校
校 级竞赛活动组织 机构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通信地址 |
| E-mail |
|
校级初赛 参与学生 数 |
| 校级初赛作品数 |
|
市级复赛 参与学生数 |
| 市级复赛 作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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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由 校 级竞赛活动组织机构填写并报送。
2.联系人指一名负责本届活动事务的联络沟通的同志,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务必清楚、准确,保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