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园林教育分局,局直各学校:
为确保我市“双减”工作扎实推进,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家长教育支出和精力负担得到有效减轻,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减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潜教基〔2024〕5号)文件和《关于切实抓好教育减负专项行动的工作提示》要求,现决定开展2024年教育减负暨阳光招生督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月12日至6月13日
二、检查范围
各学区(分局)所属镇中、镇小、随机抽查一所村小;局直相关学校、各民办学校。
三、检查分组及分工
序号 | 检查地点 | 成员一 | 成员二 | 成员三 |
1 | 浩口、后湖、高场、王场、高石碑、积玉口、周矶、周矶管理区 | 徐 涛 | 杨礼松 | 胡安妮 |
2 | 园林、张金、龙湾、运粮湖、白鹭湖 | 田应权 | 舒红梅 | 冯芳 |
3 | 杨市、泰丰、渔洋、总口、老新、 熊口、熊农 | 周 亮 | 罗忠美 | 黄后勤 |
4 | 潜江中学、文昌高中、园林高中、竹根滩高中、实验高中、职教中心、德风高中、实验小学、曹禺中学、机关幼儿园、德风学校、竹根滩、高新区 | 项志伟 | 墙功荣 | 吴润慕 |
成员一:负责检查师德师风落实情况和违规收费治理情况,汇总成员二和成员三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成员二:负责检查“双减”工作落实情况,将检查情况交成员一汇总。
成员三:负责检查阳光招生落实情况,将检查情况交成员一汇总。同时收集各校自查报告和附件表格。
四、检查内容
(一)“双减”工作落实情况
1.过重作业负担。是否建立作业公示制度,是否对家庭作业进行统筹管理;小学一二年级是否布置书面家庭作业,是否布置适当的家务劳动和阅读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作业作业完成时间是否超过60分钟,初中是否超过90分钟;是否有教师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是否向家长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指令性任务,如APP下载、投票点赞等行为。
2.过大考试压力。是否落实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六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阶段是否违反规定考试次数组织考试;除中考外,其他考试是否实行等级评价;是否存在以考试结果分班或排座位的情况。
3.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是否落实“5+2”模式,即每周开展五天,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是否成立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和兴趣小组;是否将早自习、午餐午休看管和晚自习等服务纳入课后服务范围;是否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是否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非学科类课后服务,并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核。
4.规范办学行为。是否开齐体音美、劳动教育、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课程,开足课时;是否落实大课间活动,保障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是否存在挤占学生“时间十分钟”休息的情况;是否严格落实“一科一辅”,有无要求学生购买公告目录外教辅材料的现象;小学到校时间是否早于8:20,初中到校时间是否早于8:00。
(二)阳光招生落实情况。
5.严格落实招生政策。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组织报名工作;是否实行通知书入学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招生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应收尽收。
6.规范招生行为。是否将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证书)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是否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学校是否违规跨区域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7.公开招生信息。是否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布学校当年度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与招生程序;是否及时回应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是否公布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安排专人负责政策解答,回应家长诉求。
8.保障特殊群体入学。是否能够及时更新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台账中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是否采取行动加强辍学学生的劝返复学工作;是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是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台账。
(三)师德师风落实情况。
9.教师有偿补课。是否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行为十项准则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是否存在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在校外机构兼职;是否利用节假日、休息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10.教师体罚学生。是否存在教师歧视弱势群体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殴打、性骚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是否存在教师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
(四)违规收费治理情况。
11.教育违规收费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捆绑收费行为;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是否在学校醒目位置常年公示收费制度。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教育减负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教育减负行动作为落实“双减”政策,打好三年交账“攻坚战”的有效抓手,作为有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精力、经济负担的重要举措,作为展现潜江良好教育生态的“窗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落实。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学校要在6月12日前根据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要认真写好自查报告,填好附件表格,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检查人员。各学区(分局)要在6月12日前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学校进行全面检查。市局检查组将实地查看、访谈师生,督办检查效果。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检查中只能在单位食堂进餐,不得饮酒,不得提高进餐标准。
附件1:潜江市教育减负工作自查自纠表
附件2:潜江市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自查表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周亮 联系电话:1582797XXXX)
附件1:
潜江市教育减负工作自查自纠表 | ||
学校(盖章): 负责人签名: 自查日期: 年 月 日 | ||
自查 内容 | 自查指标 | 自查情况记载 |
过重作业负担 | 1.学生作业总量是否符合规定; | |
2.是否存在要求学生或家长批改作业; | ||
3.是否向家长摊派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任务; | ||
4.是否建立作业公示制度和作业质量定期评价制度; | ||
过大考试压力 | 5.是否落实1-2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 | |
6.义务教育其他年级考试是否违反规定次数; | ||
7.除中考外,其余考试成绩是否实行等级评价; | ||
8.是否存在以考试结果分班和排座位情况; | ||
规范办学行为 | 9.是否开齐体音美、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课程,开足相应课时; | |
10.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是否达到1小时; | ||
11.是否保障学生课间活动; | ||
12.小学到校时间是否早于8:20;初中是否早于8:00; | ||
13.是否存在公布、宣传升学率或以升学率为标准奖励学生和教师的情况; | ||
师德师风情况 | 14.是否存在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在校外机构兼职; | |
15.是否存在为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情况; | ||
16.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利用节假日、休息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 ||
17.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利用节假日、休息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 ||
教育违规收费 | 18.是否存在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行为; | |
19.是否严格落实学校收费制度,在学校醒目位置常年公示。 |
附件2:
潜江市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自查表 | ||
学校(盖章): 负责人签名: 自查日期: 年 月 日 | ||
自查内容 | 自查指标 | 自查情况记载 |
落实招生入学政策 | 1.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组织报名工作; | |
2.是否严格执行通知书入学制度; | ||
3.是否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招生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应收尽收。 | ||
规范招生行为 | 4.是否将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证书)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 | |
5.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捐资助学款”“共建费”; | ||
6.是否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 | ||
7.是否违规跨区域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 ||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 | 8.是否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布学校当年度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与招生程序; | |
9.是否及时回应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 | ||
10.是否设立并公布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 | ||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 11.是否能够及时更新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台账中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 | |
12.是否采取行动加强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 ||
13.是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 ||
14.是否建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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