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潜江市熊口管理区金熊阳光幼儿园的批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46502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5年12月07日 00:00:00 文  号:潜教社办〔2015〕5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07日 00:00:00 名  称: 关于设立潜江市熊口管理区金熊阳光幼儿园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12-07 00:00

赵承玲举办者:

你《关于申请设立潜江市熊口管理区金熊阳光幼儿园的报告》收悉。我局审查了你筹设完成情况和相关资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同意设立潜江市熊口管理区金熊阳光幼儿园,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法人代表为赵承玲,办学地址为潜江市熊口管理区江汉纺织厂旁,办学规模为6个班,招收3-6岁适龄儿童。

请你按章程和发展规划依法规范办园,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保教质量。

此复。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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