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新生入学
(一)城区(含园林、泰丰,下同)小学新生入学
1.年龄要求:小学新生需年满6周岁方可入学(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户籍要求:市实验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入学新生需具有园林户籍,曹禺小学入学新生需具有园林或泰丰户籍,学生户籍必须在2023年6月1日前落户城区。城区其他学校不限是否具有城区户籍。
3.有效居住证明要求:有效居住证明是学生就近入学的主要依据,有效居住证明包括以下三类:一类是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需全部产权);二类是房屋土地证或房屋建设规划许可证;三类是正规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以上三类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其中一项即可。
4、相关证件认定要求:
(1)一年级新生年龄认定以出生证为准。
(2)有效居住证明所有人可以是学生本人、学生父母、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直系兄弟姐妹,但需提供证件证明学生与有效居住证明所有人之间的关系。不能通过相关证件证明关系的,视为无效居住证明。
(3)已购买商品房但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正规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近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以实际入住为准。
5、其他类型入学要求:
(1)具有园林城区户籍,不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的,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办法到指定学校就读。
(2)对在市实验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曹禺小学招生区域内具有有效居住证明,无城区户籍的学生,根据有效居住证明分别安排到园林一小、园林六小、园林三小等相关学校就读。
(3)市实验小学北校区入学条件及办法:
①具有园林城区户籍,在实小北校区招生服务范围内且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的学生;
②三江村原住户居民:学生属三江村原住户居民子女,学生随父母亲户籍进行认定,凭户口本入学;
③竹苑小区、三江明苑小区:按政府拆迁明细,凭原始拆迁安置合同和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实际居住)入学;
④三江小区:具有园林城区户籍,凭有效居住证明(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或土地证,或房屋建设规划许可证)入学;
⑤公园学府小区:具有园林城区户籍,凭有效居住证明(购房合同、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入学,同一房屋三年限一个学位;
⑥徐角社区:具有园林城区户籍,凭有效居住证明入学;
⑦公租房、廉租房:具有园林城区户籍,凭市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正式租赁合同(租户主仅限学生父母)和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入学。
(二)乡镇小学新生入学。镇小新生入学参照城区入学办法执行,农村中心小学(教学点)新生持户口簿入学。
(三)报名时间。全市所有小学新生(含民办学校)于7月5日至7月8日,持出生证、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等资料到对应学校审核登记报名。
二、初中新生入学
(一)城区初中新生入学。有效居住证明是学生入学的主要依据,有效居住证明认定方式与小学相同。
1、城区公办小学毕业学生入学。5月下旬,市教育局组织专班对城区公办小学毕业年级学生进行信息采集,根据采集的信息划分初中学校,并分发入学通知书,学生持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报名入学。信息采集过程中,将对学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核验,通过大数据对信息进行真伪比对,如发现虚假信息,将直接记入学生诚信档案,会影响学生今后的中考、高考及就业。
2、非城区公办小学毕业学生入学。在园林城区具有有效居住证明的非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持出生证、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于7月1日前到市教育局基教科或园林教育分局教育科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报名。
3、对具有园林城区户籍,不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的学生,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办法到指定学校就读;
(二)乡镇初中新生入学。凭辖区内户籍,持入学通知书到对应乡镇初中学校入学。乡镇初中学校要为辖区内每位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对未到校报名的学生,初中学校要做好跟踪家访,确保辖区内新生按时、按要求入学。
(三)报名时间。城区初中新生于7月8日至9日到原毕业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7月9日至11日持入学通知书、综合素质报告簿到初中学校登记报名;乡镇初中新生入学报名时间与园林城区相同,各校不得提前或推迟入学时间。
三、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别:
(1)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证件满1年),居住证明(现居所租房合同,租住需满1年)。
(2)企事业单位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1年工资发放花名册、单位缴纳的1年社保金发票,居住证明(现居所租房合同,租住需满1年)。
进城务工人员实际工作地与居住地需在同一区域内,凭相关资料到区域内对应学校就读。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区域划分;
在潜阳路以南,长渠路以东,棉原路以西的学生到园林六小就读;在潜阳路以南,棉原路以东,东城大道以西的学生,以及在章华路以东,潜阳路以北,东风路以南的学生到园林三小就读;在章华路以西,潜阳路以北,长渠路以东,殷台路以南的学生,以及在东风路以北,殷台路以南,章华路以东,东城大道以西的学生到园林一小就读,居住在长渠路以西的学生到园林五小就读;居住在殷台路以北的学生到高新学校就读。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初中区域划分:
在潜阳路以南,棉原路以西的学生到园林二中南校区就读;在潜阳路以南,棉原路以东的学生到曹禺中学泰丰校区就读;在殷台路以北的学生到高新学校就读;其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园林一中就读。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地要对适龄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摸排,建立工作台账。按照“精准核查、科学评估、分类安置”的原则,根据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安置建议,严格做好分类入学安置(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确保不漏一人。各地各校对残疾儿童少年要给予充分的关爱,不得拒收和歧视。
(三)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群体入学。(1)持绿卡市外客商及高管子女,经招商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出具公函,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外客商投资者颁发绿卡的实施意见》(潜政发〔2005〕21号)予以落实;(2)归国创新创业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经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出具公函,按照《关于加快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潜组文〔2014〕28号)精神落实;(3)军人子女入学,经市人武部审核确认出具公函,按照《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3〕4号)精神落实。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经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出具公函,按相关政策要求落实。
四、民办学校招生
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各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及宣传材料须经市教育局审查通过以后,方可对外发布。严禁通过虚假宣传等手段抢夺生源;严禁学期中途接收学生转学插班,扰乱正常教学秩序;严禁以任何理由开除学生、驱赶差生。要强化学籍管理,落实“籍随人走,一人一籍”,及时为学生转接学籍,不得空挂学籍,不得自立名目违规收取“转学费”“学籍管理费”等费用。
附件
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
一、小学服务范围
(一)市实验小学
1.东风路以北,油田“物探处”以南,章华中路以西,江汉路以东的区域
2.园林北路以西,江汉路以东,南门河游园北端以北,东风路以南的区域
3.江汉路东侧“东风路口”至“物探处”;西侧“湖滨路口”至“共建巷口”
4.湖滨路北侧“江汉路口”至“西城市场路口”
5.以章华中路为界,东风路西段区域;以横堤路为界,园林北路西侧区域
咨询电话:杨老师 17707289026
(二)实验小学南校区
1.江湾、泓东垸分场原住户居民子女
2.华中家具产业园外来商户职工子女
3.好彩头食品产业园外来商户职工子女
咨询电话:雷老师 13997968988
(三)实验小学北校区
1.章华北路以东,东城大道以西,曹禺路以南,三江路以北的区域
2.红军路(东西方向)及延长线以北,东城大道以西,三江路以南的区域
咨询电话:欧阳老师 15027359487
(四)园林一小
1.章华中路以东,红军路以西,东风路以北,三江路以南的区域
2.红军路以东,师范路以西,东风路以北,江赫医药公司单位所在地以南的区域(包括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3.章华中路以东,和平街以西,横堤路以北,东风路以南的区域
4.江汉路以东,章华中路以西,北门转盘以南,江汉油田“物探处”以北的区域
5.湖滨路(南北向)以东,江汉路以西,马昌垸路以南,湖滨路(东西向)以北的区域,不包括湖滨路北侧“江汉路口”至“西城市场路口”,江汉路西侧“湖滨路口”至“共建巷口”的区域
6.湖滨路(南北向)以东,章华北路以西,马昌垸路以北,殷台路以南的区域
7.章华中路(横堤路口至东风路口)两侧区域
8.辉煌居委会原住户居民子女
咨询电话:李老师 13997968699
(五)市第二实验小学
1.章华中路以西,江汉路以东,潜阳中路以北,横堤路及南门河游园南段以南的区域
2.潜阳中路以南,育才路以北,章华南路以西,“建筑公司住宅小区”以东的区域
3.以横堤路为界,园林北路东侧区域
4.城南居委会原住户居民子女
咨询电话:邹老师 17707288256
(六)园林三小
1.章华中路以东,潜阳东路以北,横堤路以南、以西的区域
2.东风路以南,横堤路以北,和平街以东,潜阳东路以西的区域
3.师范路以东,东城大道以西,东风路以北,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南段以南的区域
4.东风路以南,横堤路以北,东方路以东,潜阳东路以西的区域
咨询电话:宋老师 13545975927
(七)园林五小
1.长渠路以西,东荆河以东,曹禺路及延长线以南,保驾路以北的区域
2.长渠路以东,潜阳中路南侧“建筑公司住宅小区”以西,潜阳中路以南,育才路以北的区域(包括喻家台社区)
3.潜阳西路以北,殷台路以南,长渠路以东,江汉路及湖滨路以西的区域
4.深河居委会、喻家台居委会原住户居民子女;袁桥村、大桥村、梅咀村、工农村原住户居民子女
咨询电话:杨老师 13377958320
(八)园林六小
1.章华南路以西,长渠路以东,紫月路以北,育才路以南的
区域
2.章华南路以东,棉原路以西,潜阳东路以南,紫月路以北的区域
3.长渠路以西,东荆大道以东,保驾路以南,紫月路以北的区域
4.东荆河以东,东荆大道以西,红梅路以南,紫月路向西延伸线以北区域
5.月波村、光明村、马家台村、紫月村原住户居民子女
咨询电话:郭老师 13114331809
(九)曹禺小学
1.潜阳东路以南,紫月路以北,棉原路以东,青龙路以西的区域
2.太丰垸社区、青龙沟社区、园艺社区、蔡湖社区、东方小区、棉原社区原住户居民子女
咨询电话:杨老师 13477415107
(十)高新学校(小学部)
泽口经济开发区所辖的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李老师 15027347670
江汉油田在园林城区所辖单位(物探大院、机修小区、供应处等)不属于园林城区招生区域。园林、泰丰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以外的区域不属于园林城区招生范围。
二、初中服务范围
(一)曹禺中学
1.马昌垸路以北,曹禺路以南,长渠路以东,章华北路以西
的区域;
2.马昌垸路以南,江汉路以西,共建巷以北、以东的区域;
3.建设街以北,殷台路以南,红军路以西,江汉路及章华北
路(至殷台路口)以东的区域;
4.红军路以东,师范路以西,建设街以北,江赫医药公司所
在单位以南的区域;
5.章华北路以东,三江小区(不包括三江小区)以西,曹禺
路以南,殷台路、红军路及三江路以北的区域(含银海逸居小区);
6.棉纺小区、马昌湖居委会、徐角居委会、辉煌居委会原住户居民子女;
咨询电话:杨老师 13872954618
(二)曹禺中学泰丰校区
1.东城大道以西,东风路以北,师范路(南北向)以东,师范路(东西向)以南的区域
2.潜阳东路以南,紫月路以北,棉原路以东,青龙路以西的区域
3.东风路以南,潜阳东路以北,东方路以东,东城大道转盘以西的区域
4.泰丰办事处所辖社区和行政村
咨询电话:杨老师 13907221380
(三)园林一中
1.潜阳西路以北,共建巷连接马昌垸路以南,江汉路以西,长渠路以东的区域
2.长渠路以西,东荆大道以东,保驾路以北,曹禺路以南的区域
3.东荆河以东,东荆大道以西,红梅路以北,曹禺路延长线以南的区域
4.东风路以北,建设街以南,江汉路以东,师范路以西的区域
5.东方路以西,章华中路以东,东风路以南,横堤路(不包括横堤路门牌号居民房)以北的区域
6.长渠路以东,潜阳中路北侧“外贸局住宅区”、南侧“建筑公司住宅区”桃李巷以西,南门河游园南段以南,育才路以北的区域
7.东风路(江汉路口至章华中路路口)两侧区域;章华中路(建设街路口至横堤路路口)两侧区域
8.深河居委会、喻家台居委会、袁桥村、工农村;城南居委会四组
咨询电话:冯老师0728-6242001
(四)园林二中
1.横堤路以南,潜阳中路、潜阳东路以北,城南河(包括市中心医院)以西,园林北路以东的区域
2.潜阳中路以南,育才路以北,南浦路以西,建筑公司住宅区和桃李巷以东的区域
3.潜阳中路以北,南门河游园南段以南,园林北路以西,潜阳中路外贸局住宅区以东的区域
4.以东方路为界,横堤路西段两侧区域;园林北路两侧区域
5.城南居委会一、二、三组原住户居民子女
咨询电话:冯老师0728-6242001
(五)园林二中红梅路校区
1.育才路以南,紫月路以北,章华南路以西,长渠路以东的区域
2.棉原路以西,潜阳东路以南,紫月路以北,章华南路以东的区域
3.章华南路以西,南浦路以东,潜阳中路以南,育才路以北的区域
4.城南河(延长至健康巷南北向)以东,东方路以西,潜阳东路以北,横堤路(不包括横堤路门牌号居民房)以南的区域
5.梅咀村、大桥村、月波村、光明村、马家台村、紫月村
6.东荆河以东,长渠路以西,红梅路以南,紫月路向西延伸线以北的区域
7.东荆大道以东,长渠路以西,保驾路以南,红梅路以北的区域
咨询电话:冯老师0728-6242001
(六)高新学校(初中部)
泽口经济开发区所辖的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李老师 15027347670
江汉油田在园林城区所辖单位(物探大院、机修小区、供应处等)不属于园林城区招生区域。园林、泰丰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以外的区域不属于园林城区招生范围。
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计划
小 学 | 招生数 | 班级数 | 初 中 | 招生数 | 班级数 | |
市实验小学 东风路校区 | 400 | 8 | 曹禺中学 马昌湖校区 | 600 | 12 | |
市实验小学 南校区 | 250 | 5 | 曹禺中学 泰丰校区 | 700 | 14 | |
市实验小学 北校区 | 450 | 9 | 园林一中 | 500 | 10 | |
园林一小 | 300 | 6 | 园林二中 潜阳路校区 | 600 | 12 | |
市二实小 | 350 | 7 | 园林二中 红梅路校区 | 650 | 13 | |
园林三小 | 200 | 4 | 高新学校 初中部 | 200 | 4 | |
园林五小 | 300 | 6 | ||||
园林六小 | 250 | 5 | ||||
曹禺小学 | 500 | 10 | ||||
高新学校 小学部 | 200 | 4 | ||||
合 计 | 3200 | 64 | 合 计 | 3250 | 65 |
备注:招生计划均为预计划,具体根据各学校服务范围内符合政策适学儿童数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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