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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办法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7745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29日 17:10:00 文  号:潜教基〔2023〕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9日 17:10:00 名  称: 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办法

发布日期:2023-03-29 17:10 来源:潜江市教育局


一、小学新生入学

(一)城区(含园林、泰丰,下同小学新生入学

1.年龄要求:小学新生需年满6周岁方可入学(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户籍要求:市实验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入学新生需具有园林户籍,曹禺小学入学新生需具有园林或泰丰户籍,学生户籍必须在2023年6月1日前落户城区。城区其他学校不限是否具有城区户籍。

3.有效居住证明要求:有效居住证明是学生就近入学的主要依据,有效居住证明包括以下三类:一类是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需全部产权);二类是房屋土地证或房屋建设规划许可证三类是正规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以上三类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其中一项即可。

4、相关证件认定要求:

1)一年级新生年龄认定以出生证为准

2有效居住证明所有人可以是学生本人、学生父母、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直系兄弟姐妹,但需提供证件证明学生与有效居住证明所有人之间的关系。不能通过相关证件证明关系视为无效居住证明。

3已购买商品房但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正规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近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实际入住为准

5、其他类型入学要求:

1)具有园林城区户籍,不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的,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办法到指定学校就读。

2)对在市实验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曹禺小学招生区域内具有有效居住证明,无城区户籍的学生,根据有效居住证明分别安排到园林一小、园林六小、园林三小等相关学校就读。

3)市实验小学北校区入学条件及办法:

①具有园林城区户籍,在实小北校区招生服务范围内且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的学生;

②三江村原住户居民:学生属三江村原住户居民子女,学生随父母亲户籍进行认定,凭户口本入学;

③竹苑小区、三江明苑小区:按政府拆迁明细,凭原始拆迁安置合同和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实际居住)入学

④三江小区:具有园林城区户籍,凭有效居住证明(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或土地证,或房屋建设规划许可证)入学;

⑤公园学府小区:具有园林城区户籍,凭有效居住证明(购房合同、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入学,同一房屋三年限一个学位;

⑥徐角社区:具有园林城区户籍,凭有效居住证明入学;

⑦公租房、廉租房:具有园林城区户籍,凭市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正式租赁合同(租户主仅限学生父母)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入学。

   (二)乡镇小学新生入学。镇小新生入学参照城区入学办法执行,农村中心小学(教学点)新生持户口簿入学。

   (三)报名时间。全市所有小学新生(含民办学校)于7月5日至7月8日,持出生证、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等资料到对应学校审核登记报名

初中新生入学

(一)城区初中新生入学。有效居住证明是学生入学的主要依据,有效居住证明认定方式与小学相同。

1、城区公办小学毕业学生入学。5月下旬,市教育局组织专班对城区公办小学毕业年级学生进行信息采集,根据采集的信息划分初中学校,并分发入学通知书学生持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报名入学。信息采集过程中,将对学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核验,通过大数据对信息进行真伪比对,如发现虚假信息,将直接记入学生诚信档案,会影响学生今后的中考、高考及就业。

2、非城区公办小学毕业学生入学。在园林城区具有有效居住证明的非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持出生证、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于71日到市教育局基教科或园林教育分局教育科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报名。

3、对具有园林城区户籍,不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的学生,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办法到指定学校就读;

(二)乡镇初中新生入学。凭辖区内户籍,持入学通知书到对应乡镇初中学校入学。乡镇初中学校要为辖区内每位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对未到校报名的学生,初中学校要做好跟踪家访,确保辖区内新生按时、按要求入学

(三)报名时间。初中新生于7月8日至9日到原毕业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7月9日至11日持入学通知书综合素质报告簿到初中学校登记报名;乡镇初中新生入学报名时间与园林城区相同各校不得提前或推迟入学时间。

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别:

1)进城经商人员子女。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证件满1年)居住证明(现居所租房合同,租住需满1年)

2)企事业单位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1年工资发放花名册、单位缴纳的1年社保金发票居住证明(现居所租房合同,租住需满1年)

进城务工人员实际工作地与居住地需在同一区域内,凭相关资料到区域内对应学校就读。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区域划分;

在潜阳路以南,长渠路以东,棉原路以西的学生到园林六小就读潜阳路以南,棉原路以东,东城大道以西的学生,以及在章华路以东,潜阳路以北,东风路以南的学生园林三小就读;在章华路以西,潜阳路以北,长渠路以东,殷台路以南的学生,以及在东风路以北,殷台路以南,章华路以东,东城大道以西的学生到园林一小就读,居住在长渠路以西的学生到园林五小就读居住在殷台路以北的学生到高新学校就读。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初中区域划分:

在潜阳路以南,棉原路以西的学生到园林二中南校区就读;潜阳路以南,棉原路以东的学生到曹禺中学泰丰校区就读;殷台路以北的学生到高新学校就读;其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园林一中就读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地要对适龄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摸排,建立工作台账。按照精准核查、科学评估、分类安置的原则,根据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安置建议,严格做好分类入学安置(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确保不漏一人。各地各校对残疾儿童少年要给予充分的关爱,不得拒收和歧视。

(三)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群体入学。1)持绿卡市外客商及高管子女,经招商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出具公函,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外客商投资者颁发绿卡的实施意见》(潜政发〔2005〕21号)予以落实;(2)归国创新创业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经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出具公函,按照《关于加快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潜组文〔2014〕28号)精神落实;(3)军人子女入学经市人武部审核确认出具公函,按照《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3〕4号精神落实。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经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出具公函,按相关政策要求落实。  

四、民办学校招生

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各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及宣传材料须经市教育局审查通过以后,方可对外发布。严禁通过虚假宣传等手段抢夺生源;严禁学期中途接收学生转学插班,扰乱正常教学秩序;严禁以任何理由开除学生、驱赶差生。要强化学籍管理,落实“籍随人走,一人一籍”,及时为学生转接学籍,不得空挂学籍,不得自立名目违规收取“转学费”“学籍管理费”等费用。

附件

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

一、小学服务范围

(一)市实验小学

1.东风路以北,油田“物探处”以南,章华中路以西,江汉路以东的区域

2.园林北路以西,江汉路以东,南门河游园北端以北,东风路以南的区域

3.江汉路东侧“东风路口”至“物探处”;西侧“湖滨路口”至“共建巷口”

4.湖滨路北侧“江汉路口”至“西城市场路口”

5.以章华中路为界,东风路西段区域;以横堤路为界,园林北路西侧区域

咨询电话:杨老师 17707289026

(二)实验小学南校区

1.江湾、泓东垸分场原住户居民子女

2.华中家具产业园外来商户职工子女

3.好彩头食品产业园外来商户职工子女

咨询电话:雷老师 13997968988

(三)实验小学北校区

1.章华北路以东,东城大道以西,曹禺路以南,三江路以北的区域

2.红军路(东西方向)及延长线以北,东城大道以西,三江路以南的区域

咨询电话:欧阳老师 15027359487

(四)园林一小

1.章华中路以东,红军路以西,东风路以北,三江路以南的区域

2.红军路以东,师范路以西,东风路以北,江赫医药公司单位所在地以南的区域(包括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3.章华中路以东,和平街以西,横堤路以北,东风路以南的区域

4.江汉路以东,章华中路以西,北门转盘以南,江汉油田“物探处”以北的区域

5.湖滨路(南北向)以东,江汉路以西,马昌垸路以南,湖滨路(东西向)以北的区域,不包括湖滨路北侧“江汉路口”至“西城市场路口”,江汉路西侧“湖滨路口”至“共建巷口”的区域

6.湖滨路(南北向)以东,章华北路以西,马昌垸路以北,殷台路以南的区域

7.章华中路(横堤路口至东风路口)两侧区域

8.辉煌居委会原住户居民子女

咨询电话:李老师 13997968699

(五)市第二实验小学

1.章华中路以西,江汉路以东,潜阳中路以北,横堤路及南门河游园南段以南的区域

2.潜阳中路以南,育才路以北,章华南路以西,“建筑公司住宅小区”以东的区域

3.以横堤路为界,园林北路东侧区域

4.城南居委会原住户居民子女

咨询电话:邹老师 17707288256

(六)园林三小

1.章华中路以东,潜阳东路以北,横堤路以南、以西的区域

2.东风路以南,横堤路以北,和平街以东,潜阳东路以西的区域

3.师范路以东,东城大道以西,东风路以北,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南段以南的区域

4.东风路以南,横堤路以北,东方路以东,潜阳东路以西的区域

咨询电话:宋老师 13545975927

(七)园林五小

1.长渠路以西,东荆河以东,曹禺路及延长线以南,保驾路以北的区域

2.长渠路以东,潜阳中路南侧“建筑公司住宅小区”以西,潜阳中路以南,育才路以北的区域(包括喻家台社区)

3.潜阳西路以北,殷台路以南,长渠路以东,江汉路及湖滨路以西的区域

4.深河居委会、喻家台居委会原住户居民子女;袁桥村、大桥村、梅咀村、工农村原住户居民子女

咨询电话:杨老师 13377958320

(八)园林六小

1.章华南路以西,长渠路以东,紫月路以北,育才路以南的

区域

2.章华南路以东,棉原路以西,潜阳东路以南,紫月路以北的区域

3.长渠路以西,东荆大道以东,保驾路以南,紫月路以北的区域

4.东荆河以东,东荆大道以西,红梅路以南,紫月路向西延伸线以北区域

5.月波村、光明村、马家台村、紫月村原住户居民子女

咨询电话郭老师13114331809

(九)曹禺小学

1.潜阳东路以南,紫月路以北,棉原路以东,青龙路以西的区域

2.太丰垸社区、青龙沟社区、园艺社区、蔡湖社区、东方小区、棉原社区原住户居民子女

咨询电话:杨老师 13477415107

(十)高新学校(小学部)

泽口经济开发区所辖的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李老师 15027347670

江汉油田在园林城区所辖单位(物探大院、机修小区、供应处等)不属于园林城区招生区域。园林、泰丰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以外的区域不属于园林城区招生范围。

二、初中服务范围

(一)曹禺中学

1.马昌垸路以北,曹禺路以南,长渠路以东,章华北路以西

的区域;

2.马昌垸路以南,江汉路以西,共建巷以北、以东的区域;

3.建设街以北,殷台路以南,红军路以西,江汉路及章华北

路(至殷台路口)以东的区域;

4.红军路以东,师范路以西,建设街以北,江赫医药公司所

在单位以南的区域;

5.章华北路以东,三江小区(不包括三江小区)以西,曹禺

路以南,殷台路、红军路及三江路以北的区域(含银海逸居小区);

6.棉纺小区、马昌湖居委会、徐角居委会、辉煌居委会原住户居民子女;

咨询电话:杨老师 13872954618

(二)曹禺中学泰丰校区

1.东城大道以西,东风路以北,师范路(南北向)以东,师范路(东西向)以南的区域

2.潜阳东路以南,紫月路以北,棉原路以东,青龙路以西的区域

3.东风路以南,潜阳东路以北,东方路以东,东城大道转盘以西的区域

4.泰丰办事处所辖社区和行政村

咨询电话:杨老师 13907221380

(三)园林一中

1.潜阳西路以北,共建巷连接马昌垸路以南,江汉路以西,长渠路以东的区域

2.长渠路以西,东荆大道以东,保驾路以北,曹禺路以南的区域

3.东荆河以东,东荆大道以西,红梅路以北,曹禺路延长线以南的区域

4.东风路以北,建设街以南,江汉路以东,师范路以西的区域

5.东方路以西,章华中路以东,东风路以南,横堤路(不包括横堤路门牌号居民房)以北的区域

6.长渠路以东,潜阳中路北侧“外贸局住宅区”、南侧“建筑公司住宅区”桃李巷以西,南门河游园南段以南,育才路以北的区域

7.东风路(江汉路口至章华中路路口)两侧区域;章华中路(建设街路口至横堤路路口)两侧区域

8.深河居委会、喻家台居委会、袁桥村、工农村;城南居委会四组

咨询电话冯老师0728-6242001

(四)园林二中

1.横堤路以南,潜阳中路、潜阳东路以北,城南河(包括市中心医院)以西,园林北路以东的区域

2.潜阳中路以南,育才路以北,南浦路以西,建筑公司住宅区桃李巷以东的区域

3.潜阳中路以北,南门河游园南段以南,园林北路以西,潜阳中路外贸局住宅区以东的区域

4.以东方路为界,横堤路西段两侧区域;园林北路两侧区域

5.城南居委会一、二、三组原住户居民子女

咨询电话:冯老师0728-6242001

(五)园林二中红梅路校区

1.育才路以南,紫月路以北,章华南路以西,长渠路以东的区域

2.棉原路以西,潜阳东路以南,紫月路以北,章华南路以东的区域

3.章华南路以西,南浦路以东,潜阳中路以南,育才路以北的区域

4.城南河(延长至健康巷南北向)以东,东方路以西,潜阳东路以北,横堤路(不包括横堤路门牌号居民房)以南的区域

5.梅咀村、大桥村、月波村、光明村、马家台村、紫月村

6.东荆河以东,长渠路以西,红梅路以南,紫月路向西延伸线以北的区域

7.东荆大道以东,长渠路以西,保驾路以南,红梅路以北的区域

咨询电话:冯老师0728-6242001

(六)高新学校(初中部)

泽口经济开发区所辖的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李老师 15027347670

江汉油田在园林城区所辖单位(物探大院、机修小区、供应处等)不属于园林城区招生区域。园林、泰丰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以外的区域不属于园林城区招生范围。


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数

班级数


   

招生数

班级数

市实验小学

东风路校区

400

8

曹禺中学

马昌湖校区

600

12

市实验小学

南校区

250

5

曹禺中学

泰丰校区

700

14

市实验小学

校区

450

9

园林一中

500

10

园林一小

300

6

园林二中

潜阳路校区

600

12

市二实小

350

7

园林二中

红梅路校区

650

13

园林三小

200

4

高新学校

初中部

200

4

园林五小

300

6




园林

250

5




曹禺小学

500

10




高新学校

小学部

200

4




3200

64

3250

65

备注:招生计划均为预计划,具体根据各学校服务范围内符合政策适学儿童数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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