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发布日期:2023-04-10 08:50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相关文件要求,近日,市民政局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潜江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认为培育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把每个居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让社区组织有序参与社区治理,是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目标。

《方案》指出要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壮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社会主体,争取到年底每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城市社区平均拥有10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每个乡镇(街道)有一个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全市培育品牌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和品牌项目数量分别不低于3个。

《方案》强调市民政局、各区镇(街道)和相关市直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支持、检查督办和典型引领。形成工作合力和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注重提炼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优秀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表扬力度。

《方案》明确2023年三个阶段主要任务,一是在培育发展阶段,完善制度设计、建设支持平台、加强资金扶和补齐工作短板。二是在能力提升阶段,培养骨干人才、创建品牌项目、提升保障能力。三是在示范引领阶段围绕五个主题开展系列活动、融入社区治理、助力三农工作、开展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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