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失能老人住养老院 政府“买单”

发布日期:2024-06-27 10:59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2313元,收到了!”家住浩口镇的朱大哥做梦都没想到,母亲入住养老院会有一笔补贴。有了这笔补贴,他再也不用为母亲的养老院费用着急了,这真是一场及时雨。

收到补助 缓解家庭压力

“我妈妈今年快70了,2年前患有老年痴呆症,但还能自理。没成想今年年初病情恶化,直接瘫痪在床。我爸爸年初也过世了,家里没人照顾我妈妈。”说起家里的情况,朱大哥连连摇头,他早已离婚, 还患有丙肝,没能力照顾其母亲日常生活。不久前,浩口镇民政办的工作人员告诉朱大哥,市里正在推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她母亲的情况正好符合。“没想到这是真的,而且那么快就发来了。”朱大哥说,这笔钱极大地缓解了家庭的压力,解决了母亲的照料的问题。

特事特办 第一时间发放补助

此前,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政策出台,明确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潜江市民政局第一时间解读文件,向各区、镇、街道宣传政策,组织摸排对象、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并核实情况,核定出8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

跟朱大哥的母亲一样,老新镇的冯老伯也是这次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冯老伯瘫痪在床4年,儿子在外打工时因意外死亡,儿媳也因患肝癌去世,孙子在广东务工,以前养老院的费用主要靠亲戚救济。在政策实施之前,他每个月需交2300元的入住费用,政策实施后,这笔费用完全由政府兜底。

据悉,为了让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6名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尽快拿到补助,市民政局特事特办,加快了对6人申报材料的审核,6人共计1.01万元的补助金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政府兜底 失能老人有保障

据介绍,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主要是通过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渠道安排专项资金,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目前救助对象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政策出台后,受助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费用由政府兜底,缓解了这部分低保老人家庭的经济负担和照护压力,实现了从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到低保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的拓展。”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表示,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关爱失能老人,让失能老人不再“失落”,是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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