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殡仪服务项目及价格标准说明

发布日期:2025-09-15 15:20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潜江市殡仪服务项目及价格标准说明


一、文件依据

1.《省发改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15号);

2.湖北省标准化学会团体标准T/HBAS 072—2024《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指导目录》;

3.《潜江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免除城区居民基本殡葬服用费用的通知》(潜民发政202415号);

4.《省民政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省殡葬服务机构减项降费优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发20253号);

5.《潜江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关于我市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潜发改价格20251号)

二、普惠范围

1.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对象潜江市城乡居民;在潜江市死亡人员。

2.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普通殡葬车辆遗体接运费,园林、泰丰、广华(由接运点至悼念厅至火化地至墓地全程)、周矶、龙湾等地区(往返)450元,其它地区往返500元。

(二)普通冷藏费(3日以内)8/小时/具。

(三)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450元。

(四)骨灰寄存骨灰寄存费130/年(自火化之日起1年以内)。

补充说明:实际产生的殡葬服务费用为准,低于免除项目最高限额的,据实结算,结余不返;超出部分由丧事承办人按规定标准支付

三、服务项目具体说明

1.遗体接运:接到家属电话通知,殡仪人员通知接运、礼仪做好准备,遗体到达殡仪服务站后,核实逝者死亡类型、明确是否可以接收,并做好信息登记。

2.遗体整容化妆:对有遗体容貌进行修饰和美化需求的:(1)对遗体进行清洁卫生处理;(2)按程序或客户要求对遗体更换衣物(服务项目可根据殡葬用户需求,自愿选择);(3)遗体整形(对破损、残缺、腐败等非正常遗体或有特殊要求的进行塑形、整容、化妆的服务价格面议)。

3.遗体存放:通知入殓师进行装棺入殓,入殓完毕后,请家属确定遗体状况,放置遗体寄存柜,工作人员与逝者家属沟通后续服务细节,包括用厅时间,服务内容及价格,确认信息后,按家属需求做好准备。

4.灵堂服务:做好灵堂内布置,遗体入厅后,不定期查看独立冷藏设备,提供哀悼、祭奠、追思逝者的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含礼厅及礼厅内固定布置的设备物品,礼厅出租的花圈另计),按照客户需要提供个性化服务。

5.礼仪服务:根据家属需求,提前准备逝者家属自主选择的相关殡仪服务项目,家属与逝者进行最后的告别。例如:告别仪式、入炉上香、拣灵祈福、纳骨送灵等。

四、退费及监督备案

潜江市民政局、潜江市发改委、潜江市财政局和潜江市市场监管局具体监制。价格监督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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