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力度,落实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专项整治工作,市民政局自2022年10月10日起,开展了为期21天的执法监察专项行动。
通过检查,绝大部分单位会计制度比较完善,均已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未发现“违反开办资金为捐助财产要求,违规向出资人等返还开办资金”、“向出资人、举办者、捐赠人、理事监事等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本组织财产”、“通过虚增业务活动成本、虚假发放工作人员费用、专家费用等方式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本组织财产”、“将大额财产长期无偿交由或出借给其他组织、个人不收回”等违法违规行为。
监察组强调,依法换届是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属性的重要制度安排,未能按期换届的社会组织要及时予以换届。同时要认真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落实法人治理责任,强化本单位的财务监管,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清除经济领域风险,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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