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关于报送2016年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对涉及我局的事项组织专班安排专人进行了专项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精心部署安排。
1、深入领会,认识充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解决当前农村留守儿童突出困难和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我市民政部门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自身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履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湖北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落实。
2、认真排查摸底,保证资料详实。今年上半年,市民政局与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潜民政发[2016]30号),用近三个月时间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摸底排查,并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通过排查和信息录入,为我市今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撑。
3、深入调研,确保文件出台。我们全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妇联共同对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进一步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理清思路的基础上,以市政府名义草拟了《潜江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20个市直相关部门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潜江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已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待审定后签发。
(二)加强基础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1、争取领导重视。今年初,向市编制委员会申请成立“潜江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现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潜江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并提升为副局级单位,与市救助站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设立了办公室、接待服务科、巡查救助科、未成年人保护科。
2、争取项目投入。积极向省厅申报2017年“爱满荆楚”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扩大未成年试点保护的范围,现已完成项目申报准备工作,项目领域为农村留守儿童和未成年人家庭为主要帮扶对象,为突出创新性,将寻求武汉的专业社会工作组织的支持,在社会工作服务技术、标准和本地专业社会工作组织进行对比,不断创新思路,不断完善自身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扩宽保护试点范围,扩大关爱主体,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受益。
3、加大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一是今年已将“市
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和“市儿童福利院”同时纳入市民政“十三五”规划。二是充分利用村(居)的活动场所,加大基层设施的建设,新增3个村(居)示范点,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保护服务及活动提供活动场地。三是整合部门资源,不断优化,借助妇女之家、儿童之家、青少年宫等活动场所,形成合力,提高服务水平,扩大服务人群。
(三)认真履职牵头,强化部门联动。
1、精心筹备会议,落实部、省精神。4月6日、7月6日、11月9日、11月14日我局分别组织收看了《全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情况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视频会议;《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视频会议。
2、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部署工作。11月14日,我市召开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明确了《潜江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初步安排了《潜江市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四)广泛宣传,认真开展活动,使我市关爱留守儿童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1、认真组织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及农村留守儿童保护试点。今年选择周矶办事处做为困境未年人保护试点单位,为我市全面开展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和制定《潜江市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探索模式,在保护试点项目上投资11万元跟市义工联合会签订了政府购买服务,启动了“携手成功——关爱困境未成年人保护项目”的实施,将部分工作交由市义工联合会承担。经过前期排查,在周矶办事处确定了25名困境未成年人,招募了50名义工和4名专业社会工作者,基本形成了社区、乡镇、市级的三级服务网络体系。
2、充分利用群团组织优势,广泛动员。今年市民政局与团市委签订了《潜江市困境未成年人志愿服务协议》,在去年的基础上扩大志愿者招募的数量、范围,聘用专业的社工人才对志愿者进行了培训,坚持公益、无偿服务的原则,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多元化、专业化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
3、以活动为依托,充实关爱保护服务内容。一是市民政局制定了困境未成年人“爱家乡一日游”活动方案,确保人员安全,组建了活动专班,活动每年举办期,每期关爱50名困境未成年人。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如:参观世博湖北馆、曹禺公园、曹禺纪念馆、潜江博物馆、章华台、南水北调工程等名胜,让他们了解家乡、热爱家乡、做一个爱家乡的小市民;参观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弘扬革命先烈精神,发扬革命先辈的艰苦奋斗的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观看励志电影,让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勇敢面对生活,培养他们健康快乐成长;开展互助、友爱、宽容、合作等互动游戏,培养他们团结友爱的道德品质。二是与团市委、市联妇联合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暑期陪伴活动,组织实施了“彩虹行动、留守儿童陪读”等活动,共招募了三百多名志愿者和义务,以及一百多名志愿者教师,共涉及到两千多名留守儿童。深入到全市农村留守儿童点,以“相识、合群、宽容、自知、合作、感恩”等专题,围绕安全知识传授、体能素质拓展训练、文体游戏体验、监护人家庭教育培训等内容开展活动。三是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美丽护蕾——关爱在校花季少女行动”,对我市在读的初中、高中生(年龄在13-18周岁)的贫困女生,主要包括:困境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和精准扶贫对象开展专题讲座,建立在校贫困少女心理咨询室,开通健康咨询绿色通道,针对性开展心理健康及青春期教育专题讲座8次,培训在校学生500人,使在校青春期少女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关爱,增强健康和自我保护意识,快乐成长。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对市直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完善,争取在年底以前出台《潜江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2、出台《潜江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落实服务协议签订。认真组织实施《潜江市困境未成年人志愿服务协议》和《潜江市困境未成年人项目服务协议》,监督指导协议的开展,并对服务协议组织评估,确保协议取得实际成效。
4、继续开展和完善未成年人及困境儿童保护工作。
5、加强数据管理与更新。将组织专人负责农村留守儿童与困境未成年人数据管理,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台帐。同时进一步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摸底排查,确保数据更新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
二、《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一)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
一是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农村低保对象26792人,月发低保金346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125元;城市低保对象16257人,月发低保金462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51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34元/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410元/月。积极稳妥开展低保特困人员重点救助工作,将低保一类、二类保障家庭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纳入重点救助对象范围。同时,合理确定重点救助标准,2015年我市农村低保重点救助标准为50元/月,城市低保重点救助标准为85元/月,其中:突出困难人员重点救助标准为120元/月。二是严格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每年550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每年3800元,及时足额发放供养金。三是加强临时救助力度。下拨12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到各区镇处民政办,用于解决解决域乡居民突遭各类急难以及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的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四是严格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及时及时结算医疗救助费用,及时发放农村五保对象门诊救助资金100万元。发放。五是开展农村福利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农村福利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摸清农村福利院安全问题底数、建立台账、专项整治,签订《农村福利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书》,做好农村福利院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促进农村福利院安全管理
(二)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
对城乡困难群众特别是域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困难党员、困难职工、困难优抚对象、受灾群众和各地农村福利院、惠民医疗机构开展节曰慰问。全市慰问对象74717人(户)、27个单位,慰问资金2050.32万元。对其中几类困难群众按以下标准进行慰问:一是对所有域乡低保对象按2015年12月份补助水平和每户100元标准发放慰问金,二是对所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每人 500元的标准进行慰问,三是对2.5万人受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400万元,四是对2734人困难党员慰问金85.45万元,五是对1029人困难职工慰问金112万元,六是对450人特困优抚对象和8个驻军和优抚事业单位共发放慰问金60万元。
(三)切实加强各项救助工作的督办落实。
我局组成工作专班,对节日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开展监督检査,确保慰问金及时发放到对象手中。一是督促有关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尤其是城乡困难群众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工作,确保慰问金在2017年元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二是加大对走访慰问活动的监督,督促各地节俭地组织好各项慰问活动,严禁利用走访慰问之机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非公务活动。
三、《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投入资金1650万元,在市福利院内,兴建了老年托养中心(优抚医院),在确保公益性质不变,服务性质不变、国有资产不流失的情况下,采取公建民营的形式,由武汉和润合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承租运营,开展养老服务、康复理疗及医疗护理,开启医养结合模式。
二是我局通知全市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为医务室的,应当向当地卫生计生部门申请设置和执业登记。
三是我局积极与市卫生计生部门联系。因我市有条件申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镇(处)卫生院较多,经过双方商议,先办理一家关于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试点,然后组织各镇(处)卫生院召开专题现场会议。现试点单位定为龙湾镇卫生院。目前,该镇卫生院已上报相关资料,待我局审定并联合市卫计委一起实地勘察后,依法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下一步计划:对不具备条件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我局联合市卫生计生部门对其进行指导,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或者由周边医疗机构托管其内设医务室,选派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活动。
四、《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三五”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市民政局草拟了《潜江市“十三五”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下一步,收集完各相关部门意见后,拟请市政府办或市社区出台《潜江市“十三五”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五、《关于印发湖北省灾后重建总体方案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一)受灾群众生活得到及时救助。
为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灾害应急期间我市共下拨救灾资金150万元,对11761人实施救助(不含扶贫救灾资金);同时,市民政局及时分配省民政厅下拨救灾大米100吨,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口粮缺口。10月中旬,全市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精准扶贫、你我同行”活动,共组织干部职工捐款200余万元,对9832户受灾农村低保户、1113户受灾农村分散五保户进行全面地走访慰问,为他们送去了大米、食用油、棉被及日常生活用品。
(二)因灾倒损民房得到及时重建。
1、严格程序,界定恢复重建对象。灾情稳定后,我市把对象核定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本着对受灾群众高度负责,对灾后重建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了受灾群众的调查排摸工作,为实施灾后重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初步确定的灾后重建户,严格遵循“户报、村评、镇审、市定”的工作程序,组织镇规建办等专人对因灾房屋受损程度和困难状况逐一进行评估,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重建及维修对象精准,群众无异议。最后确定全市需重建房屋对象29户、需修缮房屋178户。
2、筹措资金,制定恢复重建标准。为切实解决因灾倒损房屋对象重建资金困难,我市整合多方资金120.53万元,其中:民政救灾资金80.6万元、保险理陪4.8万元、扶贫帮扶14万元、住建救助10.6万元、社会捐赠帮扶10.53万元。根据《湖北省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救助指导标准》文件规定,结合对象家庭情况、重建面积、资金缺口和资金筹集能力实施分类救助补助标准,其中:2户倒房对象每户补助3万元、12户倒房对象每户补助2万元、15户倒房对象每户补助1万元,178户房屋损毁对象每户补助1000元至2000元。截至目前,我市已下拨民政专项救助资金80.6万元,其它资金待农户入住后予以拨付,所有资金全部通过金融机构直达到户。
3、加强监管,保障应急资金安全运行。把救灾资金使用公开作为政务(村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的重点内容来抓,按照确定对象一榜公示,确定数量二榜公示,发放款物三榜公示的程序,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组织相关部门,深入镇、村、户,检查公示、民主评议和应急资金到户资金数和自然灾害发放明白卡是否相符,让灾民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
4、严格把关,确保重建房屋工程质量。在抢时间、促进度的同时,我市坚持把房屋建筑质量放在第一位,进度服从质量。镇规建办、民政办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倒房户的恢复重建进行建筑质量全程跟踪,建立档案,严格按照相应的参数标准进行评估,不留隐患。对所有在建房屋逐户进行工程质量监理,并指导按相关标准规范操作、科学施工。由镇处规建办、民政办和工作组组织验收,完工一户、验收一户。截至11月14日,已竣工29户、占重建任务的100%,需修缮178户已全部完工,经验收质量符合要求。
(三)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 。
根据《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和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自然灾害情况年报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9月初,市民政局召开了各地分管民政工作领导、民政办主任会议,会上安排部署我市今冬明春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冬明春期间需政府救助情况,我市组织五个工作专班深入镇、村、组、户开展调查,据统计今冬明春期间全市需国家救济口粮人口29787户、86382人;缺寒衣7235人、需寒衣10491件;缺寒被5440人、需寒被4326床;已市政府名义专题向省政府报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后续工作。一是加强规范管理,健全灾后民房恢复重建档案;二是对重建房屋对象生活存在困难的及时予以解决。
2、切实做好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我市将积极向上争资金、地方配套部份资金,通过组织群众生产自救、社会互助、市直部门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帮助受灾群众安度冬春。
2016年1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