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潜江市江汉外国语学校)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0336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13日 10:46:44 文  号:潜民政发[2022]3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13日 10:46:44 名  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潜江市江汉外国语学校)

发布日期:2022-09-13 10:46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潜江市江汉外国语学校:

你单位于2022年9月5日在潜江市章华南路28号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民政局窗口向我局提交的变更登记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该变更申请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准予变更登记。你单位名称变更为潜江市弘昕学校,原潜江市江汉外国语学校债权债务由潜江市弘昕学校承担;业务范围变更为“学校类型:普通中小学 办学内容:九年义务教育”。章程中所载相应事项予以变更并备案。请于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潜江市章华南路28号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民政局窗口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242900569514283XF,证书有效期限为2022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9日。原潜江市江汉外国语学校公章、财务专用章于20个工作日内上交登记管理机关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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