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准予成立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17813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11:33:51 文  号:潜民政发[2023]3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11:33:51 名  称: 社会团体准予成立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7-24 11:33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们于2023年7月20日在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三楼民政局服务区向我局提交的关于成立潜江市泽口街道商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该协会章程内容完备,符合社团成立标准,具备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为李先荣,身份证号码为42272319******4310;协会办公住所位于潜江市泽口街道经管站院内;业务主管单位为潜江市工商业联合会。

你单位成立后,应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执行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按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及日常管理,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开展重大活动应及时报告管理机关。请于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三楼民政局服务区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1429005MJJ1****88,证书有效期限为2023年7月24日至202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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