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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8 08:59 来源:市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五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我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宽公开途径,突出公开重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成效显著。2020年,市民政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达285条,其中文件法规类0条;公示公告类30条;回复部门邮箱类10条;工作动态类155条。主要涉及民政局领导分工、本部门文件、工作动态、规划总结、政策解读、重点领域、公告公示、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内容。根据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组织及中介机构等情况上网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本年度我局主要通过潜江民政门户网进行公开,加强与电视台、新闻网、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并辅以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形式来公开。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

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10

14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20

+7

2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1

0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1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一例,为自然人。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的组织建设仍需加改进。法律、互联网及相关业务领域专业人员配备不足。是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落实不到,力度不够,需进一步整改落实。社会救助相关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五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新媒体公开形式重视还不够。

    下一步,民政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把握政策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市扶贫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动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高效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贡献。

(一)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市民政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争取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特别是重大项目开发项目情况的信息公开上取得新突破。继续抓好规民政政策范性文件公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配合市政府信息中心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进一步扩大我市民政工做宣传力度,积极有效引导社会和网上舆情,让广大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到我市民政工作中。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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