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3号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09 09:19 来源:潜江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湖北省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于2018年9月11日至9月21日对潜江开展了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2月25日向我市反馈了意见。我市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推进实施。其中整改任务清单13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潜江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提出的中近期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治理返湾湖、郑家湖、冯家湖、马昌湖和白鹭湖等5个湖泊。2019年制定的《潜江市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总体方案》,将治理范围缩小为大苏湖、马昌湖,工作统筹不够、部署不到位。潜江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明确2019年底前完成马昌湖和大苏湖退垸(田、渔)还湖工作,又于2019年12月31日在还湖工作总体方案中将马昌湖整治时限推迟至2020年12月底,工作部署不严肃。现场检查发现,马昌湖退垸还湖整治工作刚刚开始,2020年底前难以完成整治。冯家湖保护范围为4.72平方公里,潜江市制定的还湖方案将范围缩小为3.2平方公里。田家湖、何家潭被承包养鱼,存在投肥现象。

二、整改目标

推进湖泊保护与修复,实现湖泊面积不减、水质达标。

三、整改措施

实施冯家湖退垸还湖与生态修复,2022年底前完成3.2平方公里退垸还湖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全部退垸还湖工作,形成4.72平方公里整体湖面。

四、整改完成情况

1.还湖区渔民搬迁撤离工作于2022年1月前全部完成。冯家湖退垸还湖涉及拆迁渔民64户(79口养殖鱼池)。

2.冯家湖退垸还湖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由市龙虾投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于2021年6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至2023年5月,已按规划方案完成了一期还湖规划项目的冯家湖3.2平方千米还湖工程任务。

3.冯家湖二期退垸还湖任务1.52平方千米,因涉及龙湾渔场冯家湖实际历史地理状况(高岗陆地),不适宜还湖,经市政府实地考察,于2023年4月28日经召开全市河湖长制联席会暨涉湖环保督察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决定调出冯家湖二期退垸还湖任务。

4.冯家湖退垸还湖后,积极开展河湖巡查,开展涉湖乱象治理和湖泊生态环境修复,冯家湖湖泊水质得到良好改善。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金晓春           电话:18672687107



                                       潜江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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