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于2018年9月11日至9月21日对潜江开展了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2月25日向我市反馈了意见。我市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推进实施。其中整改任务清单25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要立足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推进产业转型、绿色发展。要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不断提升农业农村、支流支沟污染治理水平,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恢复提升河流沟渠自然生态;持续加大湖泊保护与修复治理力度,强力推进退垸退田还湖工作,完善湖泊保护修复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严格标准,推进城市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农业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建设,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强运维管理和监督考核。要切实强化对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建筑渣土、机动车尾气污染、餐饮油烟等污染治理和监管执法;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工作。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监管能力建设,保持严厉打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督促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要结合实际,探索推进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
二、整改目标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三、整改措施
加快推进冯家湖、马昌湖退垸退田还湖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冯家湖一期退垸还湖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由市龙虾投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于2021年6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至2023年5月,已按规划方案完成了一期还湖规划项目的冯家湖3.2平方千米还湖工程任务。
2.冯家湖二期退垸还湖任务1.52平方千米,因涉及龙湾渔场冯家湖实际历史地理状况(高岗陆地),不适宜还湖,经市政府实地考察,于2023年4月28日经召开全市河湖长制联席会暨涉湖环保督察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决定调出冯家湖二期退垸还湖任务。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金晓春 电话:18672687107
潜江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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