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渔政局、水产品质量检测站,各管理区农业局、镇处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苗种生产秩序,确保水产苗种质量,维护水产苗种生产者、经营者和养殖户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我市水产养殖产品质量安全,市水产局将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水产苗种生产检查,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对象:
市域内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二)检查内容:
1、有无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
2、是否按许可规定的范围、种类等进行生产;
3、亲本质量、生产条件和设施是否达到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4、是否使用违禁药物或非法添加剂;
5、是否建立档案室(查进销台账及进销发票),制度是否上墙;
6、是否落实内检员制度;
7、市域外调进的水产苗种是否有检疫证明等内容。
(三)检查方式:
听汇报与现场查看相结合,以现场查看及苗种抽查为主,做到无一遗漏。
二、检查时间
1、调查摸底时限:6月26日-6月27日。各地自行组织调查摸底,并填写好调查统计表(附件1)。
2、检查时间:6月28日-6月29日。由市局组织专班开展督办检查,并填写好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检查专班
组 长:杨运刚 市水产局副局长
副组长:何金龙 市渔政局局长
王淑娟 市水产品质量检测站站长
成 员:石德军 市渔政局副局长
舒娜娜 市水产品质量检测站副站长站长
彭少烨 市水产局质安办办事员
市渔政局执法人员4人
四、有关要求
1、各地要先行自我检查,摸清家底,并形成苗种生产经营统计表(生产经营者姓名、经营方式、主要品种、地点、联系电话等)。
2、在自查过程中,督促苗种生产经营者认真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通过相关法律程序予以取缔。
3、各地要将自查情况形成文字汇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445674266@qq.com。
4、各地要积极配合市水产局对水产苗种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附件1:苗种生产经营统计表
附件2:苗种安全生产经营执法统计表
2018年6月21日
潜江市水产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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