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5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鄂农技发〔2025〕16号),为支持我市洪湖流域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推动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5〕466号)文件精神和省农业农村厅指导意见,制定此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2日—5月16日(公示期5天)。
异议反馈: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
联系人:阳绍中
电话:0728-6290076
邮箱:qjnykjk@163.com
附件:潜江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统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