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安全生产专委会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3637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23日 16:2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3日 16:25:00 名  称: 市农业安全生产专委会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21-06-23 16:25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为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吸取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市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时间开展了传达学习、安排部署和安全生产检查。


6月14日,副市长王绪军同志率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发展中心负责同志对我市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先后赴杨市泵站、总口自来水厂、闽星饲料有限公司、关口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九头牛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等,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上墙和贯彻落实情况、消防通道和设备管护情况、安全生产自查整改情况等。在杨市泵站,听取了项目负责人有关建设情况,查看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要求抓好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在闽星饲料有限公司,检查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情况,查阅了相关记录,要求做好消防应急措施,做到无遗漏无死角;在总口关口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详细了解了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查看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后,要求农机生产作业必须按照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农机作业现象,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农机生产作业安全进行。


检查活动结束后,王绪军同志要求市农业专委会要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确保在6月14日前完成对全市农业安全生产的检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切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截至6月19日,相关监管专班覆盖全市23个区镇街道,共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门店115家,农机经营企业、门店7家,屠宰企业3家,农产品加工企业13家,无害化处理中心1家,生产经营企业2家,共发放安全整改通知单35份。全市农业项目建设、农业企业生产情况良好,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今后专委会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加强责任、强化督导检查、齐抓共管,把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业农村领域和系统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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