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农业办发〔2014〕1号
各镇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局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农业厅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安排部署,我局制定了《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2014年1月23日
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工作意见》、《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全面开展品种管理、种子质量管理、生产基地管理、市场监管工作.以杂交水稻、双低油菜为重点作物,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市场明查暗访和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坚决查处一批案件、严惩一批不法分子,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二、行动内容及要求
(一)迅速开展冬季企业监督检查
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省监督抽查小组在我市对相关企业开展企业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品种授权合同、种子去向等监督检查.按照"谁发证谁管理"原则,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要迅速组织开展市域内企业监督检查行动,重点检查辖区内发证企业,确保发证企业检查全覆盖,确保拟上市销售品种抽检全覆盖,切实保障2014年春播种子质量安全.
(二)适时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
在春秋两季种子销售旺季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对集中交易市场、种子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中抽取70%以上的品种(其中本省企业生产经营品种占60%以上).大检查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拟销售品种登记备案和品种来源核查工作.派专班人员深入本辖区50%以上乡镇开展入户调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5个行政村,每村抽查不少于5个农户.种子市场检查包括生产经营资质、种子标签、经营档案、经销台账和相关合同等内容,重点突出以下五个方面:
1.重点违法行为.假冒伪劣、未审先推、非法经营.
2.重点作物.春季为水稻、玉米、棉花,其中杂交水稻为重中之重;秋季为油菜、小麦,其中双低油菜为重点.
3.重点品种.主要作物的主栽品种、主导品种以及近2年种子质量市场监控和生产上反映问题集中的品种.
4.重点区域.重点作物主产区,近2年来发生重大种子案件或种子质量纠纷的区域.
5.重点对象.许可证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企业、出现过重大田间纠纷的企业、近年被多次查处的企业或门店、受到多次投诉举报的企业或门店.
对上级在暗访、检查中发现督办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在检查结束后的1个月内上报查处情况.
(三)全面开展企业资质监督检查
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严格依法开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加强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后监管,按照"谁发证谁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经营资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已停止种子生产经营活动1年以上,或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依法限期整改、注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资格.对检查发现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对违法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四)专项开展制种基地检查
对辖区内杂交水稻制种企业的制种基地进行跟踪监管.在播种前及时核对种子生产许可证、制种品种、生产地块信息,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检查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或制种委托手续,是否与制种户签订生产合同等.在主要农作物种子播种、收获的关键季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种子生产情况的跟踪调查,积极落实种子生产信息报告制度.要加大巡查力度,全力杜绝侵权套牌、抢购套购、不按证生产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联合开展大要案查处
对市场检查、群众举报等各种途径发现的种子案件,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违法必究.积极开展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最大限度融合农业执法力量,检打联动,坚决查处一批影响大、性质恶劣、对农民造成严重损失的大案要案,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的发生.同时,要积极受理农民来信来访,及时依法开展相关检测、鉴定和纠纷调解工作,告知纠纷各方解决纠纷的正确途径和方法,力争将种子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农业用种安全,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月)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迅速动员,成立专班,明确责任,全面贯彻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月-2014年12月)
2014年1月上旬以前,配合省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完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核查和扦样等工作;
2014年1-4月,开展种子基地相关信息核查工作;
2014年2月下旬,开始开展春季市场暗访;
2014年3月上中旬,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和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4月底前,报送监督抽查结果;9月上旬报送品种纯度鉴定结果;
2014年5月、8-9月、9-10月,分别开展水稻等制种基地巡查整治行动,并于7、11、12月报送相关检查结果.
2014年8-10月,适时开展秋播种子市场明查暗访和秋季油菜、小麦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9月底前报送秋播种子监督抽查结果.
2014年全年开展种子行政许可清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相关检测结果统一报送省种子管理局.
(三)考核评估阶段(2014年11月)
于11月迎接省专班抽查及综合考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1月)
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省种子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种植业科、科教科、法规科、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种子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协调,具体组织实施.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做到调查取证严谨,处罚证据确凿,程序正当合法,文书制作规范.要严格按照农办种〔2013〕30号要求,规范检测程序,要确保检测准确有效.
(三)强化信息报送和宣传.专项行动期间,每月1日向省专班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报送大案要案查处情况,对已查处、结案的大要案要及时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同时积极宣传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及好的经验做法.
潜江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4年1月23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