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农业发〔2013〕15号
市农业局关于印发
潜江市201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处农技(畜牧兽医、水产、农机)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潜江市201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15日
潜江市201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湖北省农业厅《2013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行业管理”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重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达到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推动农资市场秩序的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疫病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机、水产苗种等。
1、种子:开展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积极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狠抓生产基地整治,打击无证生产、侵权生产行为。狠抓经营主体治理,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市场检查,打击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等行为。
2、农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规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扩大防治对象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1605等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3、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配方肥产品有效成分不足、标签标注与登记证标注内容不符、生产销售假冒配方肥的问题。
4、兽药:落实兽药GMP和兽药GSP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行为,重点整治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规范兽药使用,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使用违禁兽药和人用药的行为。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以及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和其他不在《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的物质以及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6、农机:以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为重点,加大对获证产品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经营假劣农机、零配件等行为。
7、水产苗种:严厉查处水产苗种生产中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带病销售和无证(生产许可证)销售水产苗种的行为。
(二)重点季节:针对农资产品购销、使用季节性较强的特点,切实加强春播、三夏、三秋、动物疫病高发期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的市场监管。
(三)重点单位:加强对园林城区农资批发市场、镇处村组农资销售网点的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要重点监控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记录的生产经营户。加强对物流配送农资、专业化防治用药和订单农业统供农资的监管。
(四)重点区域:加强对农资经销和使用相对集中的区域、城乡结合部、本市与周边县市交界处等区域的监管;对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农资问题突出、假劣农资案件多发地区要实行集中专项整治。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源头治理。要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后续监管。要集中清查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健全本地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并将相关企业信息及时录入,实现资源共享。
(二)加强市场监管。要加大日常执法巡查的密度,保证农资监管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开展工作有痕迹,发现问题有处理记录。要及时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对利用推广农业技术为晃子,经营、推广假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
(三)加强监督抽检。要认真制定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工作规划,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增强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检测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农药、兽药和饲料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其他违禁成分,肥料的养分含量和是否添加农药成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对抽检不合格农资产品,及时组织查处并追溯制假售假源头,一查到底。
(四)加强案件查处。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对通过“12316农业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的农资案件,要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有果”,快速调查取证。
(五)加强服务指导。要充分发挥农业部门优势,对农民采取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以及辨别真假农资的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农业四下乡”、阳光工程培训活动,抓好春秋季农业技术培训、农资经营人员上岗培训;发挥农业信息咨询中心、“12316农业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好农资信息的收集、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满足农民对农资信息的基本需求;发挥农业高产创建活动的示范引导作用,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
(六)推进农资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监管到位、快速成型的原则,积极扶持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设规范程度高、控制能力强、服务水平行业领先的紧密型的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农业局成立以局长王维同志为组长,市畜牧局、市水产局、市农机局主要领导、农业局分管领导、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开展201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二)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行业管理,各司其责的原则,市畜牧局、市水产局、市农机局、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要结合具体工作职责和行业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解目标,细化措施,把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联动协作。农业部门作为农资打假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物价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
(四)强化能力建设。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不断增加农资监管投入,改进执法手段,完善执法装备,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广泛开展“农业四下乡”、阳光工程培训等活动,充分利用《农业新视窗》、《潜江农业》、农业信息咨询中心、12316农业服务热线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农资监管法律法规,传授农资识假辨假知识,推介诚信企业和产品,掀起农资打假活动的宣传高潮。
潜江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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