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气象局专题会议纪要46号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6657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气象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7月12日 15:56:20 文  号:〔2019〕4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12日 15:56:20 名  称: 湖北省气象局专题会议纪要46号

发布日期:2019-07-12 15:56

时间:2019年7月12日上午

地点:预警中心大楼8楼第二会议室

主持:柯怡明

出席:彭    汪金福        

童哲堂  张鸿雁  谢从刚  何志学  匡如献  陈少平

张业际      王海军  陈石定  熊守权  陈仁芳

记录:浦燕鸿

议题:听取《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情况汇报

 

省局召开《湖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宣传贯彻实施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听取了法规处关于《湖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汇报了工作进展。会议对后期《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研究,纪要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与当前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长江大保护和湖北绿色发展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各项相关工作落实。

二、要加强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力量。各领导小组成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同时,要组建技术小组,强化《条例》实施的技术支撑。

三、要进一步细化分工和明确责任。在保持总体分工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与外部门的协作与沟通。各责任处室要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清单;要进一步明确相关直属单位和市县气象局任务并加强技术支持和督促落实。要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主动承担责任,把配合相关厅局的任务作为主体责任来完成,对照分工,及时补位,抓好落实。

四、要理清思路,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各责任处室要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法律条文规定的工作任务及法定职责,梳理需要推进出台的制度或者规范性文件,梳理推动《条例》实施需要设立的项目或经费。预报处要推进制定市县级气象部门气候业务的实施方案,省人影办要对基层人影站点建设进行总体规划。

五、《条例》的贯彻实施由法规处总牵头,负责督办和通报工作进展,每月对处室、直属单位、市县级气象局进行一次督办。法规处牵头尽快组织召开部门联络员会议。省局在适当的时候向省人大农业农村委汇报工作进展。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