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用人单位和个人申报,潜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库成员鉴定、评审,2025年第四期共有10名职工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对象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7日(2025年9月 11日至9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9月17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潜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寄出时间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池莉
联系电话:0728-6251936、0728-6231123
电子信箱: 531845082@qq.com
地 址:潜江市园林街道建设街80号
潜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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