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潜江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决算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2818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09日 11:1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09日 11:10:00 名  称: 2021年度潜江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10-09 11:10 来源: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潜江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潜江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概况 4

一、部门主要职责 4

二、机构设置情况 4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二、收入决算表 6

三、支出决算表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1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3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十、单位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1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1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23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4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25

第六部分 附件 28









第一部分 潜江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配合相关部门起草和拟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承办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待遇审核、待遇调整、待遇发放、建立档案等工作;

(四)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保障资金的具体运行、统计、监督管理、会计核算、基金预决算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五)负责接待城乡居民的来信、来访、来电,提供热情、快捷、细致的咨询服务;

(六)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各区、镇、处、人社服务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潜江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属于独立核算的全额财政事业单位。截止20211231日,单位在编人数28人,其中全额财政21人,自收自支7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单位本年度无该项收支,本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单位本年度无该项收支,本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366.87万元,支出合计3357.28万元。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71.6万元,减少了2.08%;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了81.19万元,减少了2.36%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366.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2.69万元,占比98.39%;其他收入54.18万元,占比1.61%

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35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83万元,占比9.82%;项目支出3027.45万元,占比90.17%

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428.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28.7万元。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05.38万元,增长3.17%;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5.12万元,增长3.15%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39.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8万元,增长0.20%。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以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39.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9.2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58.32万元,支出决算为333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年预算3634.12万元,支出决算为3335.06万元,完成年预算的91.77%支出决算数于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年底上线,转次年支付

    2.

卫生健康(类)。年预算为9.42万元,支出决算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上调。

    3.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14.78,支出3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3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9.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2.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的2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基于2020年数据编制,2020年疫情影响车辆使用频率较低,公务车过路费、燃油费、维修保养费用较往年均有所下降; 二是2021年预算编制不合理,未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为0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年初预算为0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比年初预算增加0.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疫情影响车辆使用频率较低,公务车过路费、燃油费、维修保养费用均有所下降截止2021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编制不合理,未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17万元、加班值班0.77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社保中心调研组、天门市居保局调研组,主要是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研工作。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2 个,1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单位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2个,资金302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12个项目均已完成预算绩效目标保障了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万元,执行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入库8533万元,享受待遇人数12.61万人,各项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业务审核流程规范,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市居保局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保障了居民的合法权益;三是群众政策知晓程度较高,未发生侵犯群众权益事件,群众满意度较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全方位考虑各项指标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指标值,并对指标值的达成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指标达成。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1年度我局共开展10次培训、10次调研,加深优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事宜。年度工作按计划完成,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率100%,参保案件办结率100%,各项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业务审核流程规范,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市居保局业务审核流程规范,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群众政策知晓程度较高,未发生侵犯群众权益事件,群众满意度较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全方位考虑各项指标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指标值,并对指标值的达成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指标达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1年度稽核享受待遇人数12万人,稽核人群覆盖度100%。稽核各项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稽核流程合规,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及时率100%,在1231日前完成当年稽核工作,养老金追回率大于90%;二是市居保局加大了稽核工作力度,保障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杜绝基金流失;三是群众政策知晓程度较高,未发生侵犯群众权益事件,群众满意度较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全方位考虑各项指标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指标值,并对指标值的达成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指标达成。

村主(副)职干部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1万元,执行数为8.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1年度服务村主(副)职干部人数2143人,乡镇调研10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议2次,开展业务培训2次,身份相关信息核实及时率100%,及时完成调研报告,各项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二是市居保局业务审核流程规范,保障了村主(副)职干部养老保险工作正常开展;三是村主(副)职干部满意度较高,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和发现该项目有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纪检部门查处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全方位考虑各项指标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指标值,并对指标值的达成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指标达成。

宣传发卡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1年新增社保卡发放数大于等于1.5万人,社保卡发放完成率100%,印制宣传单15万份,工作推进会议次数2次,业务培训次数2次,宣传单发放完成及时率100%,社保卡领取及时率100%,宣传单有效发放率100%,社保卡领取率100%;二是市居保局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社保卡相关政策,保障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群众政策知晓程度较高,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和发现该项目有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纪检部门查处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全方位考虑各项指标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指标值,并对指标值的达成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指标达成。


档案室管理建设费用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64万元,执行数为8.6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1年度保管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档案42万份,档案设备购置及时率100%,软件维护及时率100%,保障档案系统稳定运行,档案借阅流程合规,档案管理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二是保障档案系统稳定运行,确保参保人档案安全性,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借阅人满意度较高,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和发现该项目有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纪检部门查处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全方位考虑各项指标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指标值,并对指标值的达成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指标达成。

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1年度印制个人权益记录单39万份,个人权益记录单全数发放,在领取待遇前一个月内发放记录单,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及时,个人权益记录正确率100%,投递签收率100%,记录单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二是政策普及度较高,保障了参保人个人权益;三是参保人满意度较高,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和发现该项目有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纪检部门查处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全方位考虑各项指标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指标值,并对指标值的达成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指标达成。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线上资格认证工作完成时间为12月底,需认证人数约12.61万人,各项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业务审核流程规范,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市居保局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线上资格认证工作,保障了居民的合法权益;三是群众政策知晓程度较高,未发生侵犯群众权益事件,群众满意度较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全方位考虑各项指标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指标值,并对指标值的达成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指标达成。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奖励资金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根据省政府对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要求,对全市23个区镇处进行考核,奖励资金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考核流程合规,奖励资金发放及时;二是考核合格率96%,推动了区镇处养老保险缴纳工作积极性;三是各区镇处满意度较高,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和发现该项目有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纪检部门查处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全方位考虑各项指标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指标值,并对指标值的达成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指标达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政府补贴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执行数为2504.27万元,完成预算100.1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9.13万人,丧葬补助金100%发放;审核流程合规;按时足额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地方政府补贴资金配套工作;二是及时处理发放失败数据,保障了居民的个人权益;三是居民满意度高,截止目前,未接到和发现该项目有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纪检部门查处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为科学合理的使用项目资金,下一步将全面分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参保数据和收支数据,对政府补贴做出更准确的预估。

资助困难群体缴居民养老保险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503.85万元,完成预算100.7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1年实际需代缴人数50385人,其中困难群体42489人、重度残疾7896人。审核流程合规,代缴工作及时准确,12月底前严格按照每人100元标准为全部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二是代缴困难群体精准度高,根据乡村振兴局和残联提供名单进行精准比对,筛选出符合参保条件人员进行代缴,保障了困难群体的权益;三是困难群体满意度高,截止目前,未接到和发现该项目有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纪检部门查处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全方位考虑各项指标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指标值,并对指标值的达成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指标达成。

村副职干部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8万元,执行数为217.56万元,完成预算91.41%。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1补贴村副职干部1592人,补贴资金217.56万元,补贴完成率100%审核流程合规,补贴配套工作及时准确,12月底前严格按照每人1400元标准为全部1592名村副职干部配套任职缴费补贴;二是为村副职干部配套任职缴费补贴,提高了村副职干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保障了村副职干部个人权益,促进了村副职干部工作积极性;三是村副职干部满意度高,截止目前,未接到和发现该项目有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纪检部门查处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全方位考虑各项指标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指标值,并对指标值的达成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指标达成。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本单位2021年度无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

2.…

(参考《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事业运行经费:指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1]5号)文件精神,按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分细则进行自评,自评得分100分,其中项目资金8分、绩效指标80分、绩效报告12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财政预算资金21万元,全年财政执行数21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入库8533万元,享受待遇人数12.61万人,市居保局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各项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业务审核流程规范,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了居民的合法权益。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参保缴费人数年度指标值27万人,全年实际值26.52万人,完成率98%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参保缴费人数低于预期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缴费人数较往年下降。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全方位考虑各项指标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指标值,并对指标值的达成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指标达成。

附件:202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1.基本情况

1年度绩效目标

市居保局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入库8533万元,参保缴费26.52万人,享受待遇人数12.61万人。各项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业务审核流程规范,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2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为常年性项目,资金性质为财政拨款补助,项目资金21万元,共执行21万元。项目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资料印刷、新闻媒体宣传、学习考察、政策及业务培训。

2.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居保局局长陈昱君任组长的项目支出绩效考核评估小组,由评估小组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考核自评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年初财政预算资金21万元,全年财政执行数21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差异率控制在5%以内。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入库8533万元,享受待遇人数12.61万人,各项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业务审核流程规范,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居保局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保障了居民的合法权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群众政策知晓程度较高,未发生侵犯群众权益事件,群众满意度较高。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100分,项目资金保障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正常运转,维护了居民的个人权益。

5.其他佐证材料

《潜江市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潜政发〔201544号)

二、2021年度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1]5号)文件精神,按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分细则进行自评,自评得分100分,其中项目资金8分、绩效指标80分、绩效报告12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财政预算资金15万元,全年财政执行数15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1年度我局共开展10次培训、10次调研,加深优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事宜。年度工作按计划完成,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率100%,参保案件办结率100%,各项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业务审核流程规范,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3.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全方位考虑各项指标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指标值,并对指标值的达成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指标达成。

(二)佐证材料

1.基本情况

1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职责,完成全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任务,2021年将开始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完成2021年度全市新增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工作,涉及10个村(居)委会。拟开展10次培训、10次调研,加深优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事宜。年度工作按计划完成,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率100%,参保案件办结率100%,各项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业务审核流程规范,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为持续性项目,资金性质为财政拨款补助,项目资金15万元,共执行15万元。项目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调研、开展业务培训。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居保局局长陈昱君任组长的项目支出绩效考核评估小组,由评估小组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考核自评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年初财政预算资金15万元,全年财政执行数15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我局共开展10次培训、10次调研,加深优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事宜。年度工作按计划完成,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率100%,参保案件办结率100%,各项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业务审核流程规范,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居保局业务审核流程规范,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群众政策知晓程度较高,未发生侵犯群众权益事件,群众满意度较高。

4.其他佐证材料

1《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试行)> 的通知》(潜政发〔200818号)

2《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

三、2021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1]5号)文件精神,按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分细则进行自评,自评得分100分,其中项目资金8分、绩效指标80分、绩效报告12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财政预算资金20万元,全年财政执行数20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完成率100%,政府补贴发放审核流程合规,及时提醒未认证人员,按时足额完成2021年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保障居民个人权益。

3.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为科学合理的使用项目资金,下一步将全面分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参保数据和收支数据,对政府补贴做出更准确的预估。

附件:2021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经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1.基本情况

1)年度绩效目标

为推进社保经办不见面服务,开发资格认证软件在全市各区镇处推广,让资格认证更智能、更便捷,能按时足额完成2021年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保障居民个人权益。

2)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为新增性型项目,资金性质为财政拨款补助,项目资金20万元,共执行20万元,执行率100%。项目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工作的政策宣传、资料印刷、新闻媒体宣传、学习考察、政策及业务培训。

2.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居保局局长陈昱君任组长的项目支出绩效考核评估小组,由评估小组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考核自评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年初财政预算资金20万元,全年财政执行数20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线上资格认证工作完成时间为12月底,需认证人数约12.61万人,各项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业务审核流程规范,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2)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居保局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线上资格认证工作,保障了居民的合法权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群众政策知晓程度较高,未发生侵犯群众权益事件,群众满意度较高。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100分,项目资金保障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转,维护了居民的个人权益。

5.其他佐证材料

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946号)



四、202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1]5号)文件精神,按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分细则进行自评,自评得分100分,其中项目资金8分、绩效指标80分、绩效报告12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财政预算资金45万元,全年财政执行数44.83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9.62%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根据省政府对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要求,对全市23个区镇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率96%,奖励资金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考核流程合规,奖励资金发放及时,推动了区镇处养老保险缴纳工作积极性。

3.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全方位考虑各项指标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指标值,并对指标值的达成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指标达成。

附件:202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奖励资金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1.基本情况

1)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省政府对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要求,对全市23个区镇处进行考核,预计2021年度考核合格率90%,奖励资金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考核流程合规,奖励资金发放及时,推动区镇处养老保险缴纳工作积极性。

2)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为常年性项目,资金性质为财政拨款补助,项目资金45万元,共执行44.83万元。项目主要用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奖励。

2.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居保局局长陈昱君任组长的项目支出绩效考核评估小组,由评估小组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考核自评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年初财政预算资金45万元,全年执行数44.83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9.62%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省政府对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要求,对全市23个区镇处进行考核,奖励资金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考核流程合规,奖励资金发放及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考核合格率96%,推动了区镇处养老保险缴纳工作积极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各区镇处满意度较高,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和发现该项目有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纪检部门查处等方面的问题。

4.其他佐证材料

《关于拨付2020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经费的请示》

五、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政府补贴绩效评价报告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1]5号)文件精神,按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分细则进行自评,自评得分100分,其中项目资金8分、绩效指标80分、绩效报告12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财政预算资金2500万元,全年财政执行数2504.27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17%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9.13万人,政府补贴发放审核流程合规,及时处理发放失败数据,按时足额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地方政府补贴资金配套工作,保障居民个人权益。

3.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为科学合理的使用项目资金,下一步将全面分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参保数据和收支数据,对政府补贴做出更准确的预估。

附件:2021年度城乡居民保险缴费政府补贴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1.基本情况

1)年度绩效目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9.13万人,政府补贴发放审核流程合规,及时处理发放失败数据,按时足额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地方政府补贴资金配套工作,保障居民个人权益。

2)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为政策调整型项目,资金性质为财政拨款补助,居保局根据相关政策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配套市级财政政府补贴,项目年初预算2500万元,2021年度该项目实际支出2504.27万元,超出预算4.27万元从“村副职干部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项目中列支。根据相关政策,市级财政配套资金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缴费补贴,缴费补贴由省和市人民政府按2:1负担,对选择1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200元至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二是地方基础养老金补助,201811日起,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103元,中央负担88元,其余部分由省与一般县按5:5比例负担;对按规定缴费的城乡居民,在领取待遇时,按照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加发1元标准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

三是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其标准按参保人员死亡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0个月确定,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

2.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居保局负责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资金配套工作的具体实施,向参保缴费人员配套缴费补贴,向领取待遇人员配套地方基础养老金补助,向参保死亡人员发放丧葬补助金。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39.13万人(其中:参保缴费26.52万人、领取待遇12.61万人),参保死亡人数0.21万人。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年初财政预算资金2500万元,全年财政执行数2504.27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17%,超出预算0.1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主要参考指标为往年数据,加上2020年本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导致2021年预算更为保守。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9.13万人,丧葬补助金100%发放;审核流程合规;按时足额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地方政府补贴资金配套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及时处理发放失败数据,保障了居民的个人权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居民满意度高,截止目前,未接到和发现该项目有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纪检部门查处等方面的问题。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100分,项目资金保障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转,维护了居民的个人权益。

5.其他佐证材料

《关于拨付2020-202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的请示》(潜人社文﹝2021﹞37号)

六、2021年度资助困难群体缴居民养老保险绩效评价报告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1]5号)文件精神,按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分细则进行自评,自评得分100分,其中项目资金8分、绩效指标80分、绩效报告12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财政预算资金500万元,全年财政执行数503.85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77%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审核流程合规;代缴工作及时,在12月底前完成了所有困难群体的代缴;代缴困难群体精准度高,根据乡村振兴局和残联提供人数进行精准比对,筛选出符合参保条件人员进行代缴;保障了困难群体的权益,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和发现该项目有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纪检部门查处等方面的问题。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困难群体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重度残疾人员名单由残联提供,除重度残疾人员外其他困难群体人员名单乡村振兴局提供,居保局无法准确预计出下一年度困难群体人数,只能征求乡村振兴局及残联意见并参考往年代缴情况预计下一年度代缴人数。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由于无法准确预计代缴人数,数量指标应将代缴人数调整为代缴率才能更科学的反映该项目的完成情况。

附件:2021年度资助困难群体缴居民养老保险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1.基本情况

1)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乡村振兴局及残联提供名单,及时准确的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保障困难群体权益,确保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政策的落实。

2)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为政策调整型项目,资金性质为财政拨款补助,根据相关政策,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困难群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按每人100元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项目年初预算500万元,通过2021年度实际支出503.85万元。其中资助困难群体缴居民养老保险500万元、补充“村副职干部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3.85万元,年末无结余。

2.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居保局负责我市困难群体代缴工作的具体实施,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根据乡村振兴局及残联提供名单进行精准识别,筛选出符合代缴条件人员50385人,2021年实际代缴人数50385人,其中困难群体42489人、重度残疾7896人。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年初财政预算资金500万元,全年财政执行数503.85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77%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初预计需代缴困难群体人数为50000人,2021年实际需代缴人数50385人,其中困难群体42489人、重度残疾7896人。审核流程合规,代缴工作及时准确,12月底前严格按照每人100元标准为全部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代缴困难群体精准度高,根据乡村振兴局和残联提供名单进行精准比对,筛选出符合参保条件人员进行代缴,保障了困难群体的权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困难群体满意度高,截止目前,未接到和发现该项目有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纪检部门查处等方面的问题。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预算执行率100%,本年度为保证困难群体100%代缴加大预算。

5.其他佐证材料

1)《关于拨付2021年度资助困难群体缴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的请示》

2)《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8号)

七、2021年度村副职干部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绩效评价报告

(一)自评结论

1.自评得分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1]5号)文件精神,按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分细则进行自评,自评得分99分,其中项目资金7分、绩效指标80分、绩效报告12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财政预算资金238万元,全年财政执行数217.56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1.41%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村干部政府补贴审核流程合规、发放及时,在12月底前完成了全市所有村副职干部任职缴费补贴的发放,保障了村干部个人权益,促进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年初预计补贴村副职干部人数1700人,全年实际补贴村干部人数1592人。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村副职干部名单由组织部提供,居保局无法准确预计出下一年度村副职干部人数,只能征求组织部意见预估下一年度村副职干部人数。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全方位考虑各项指标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指标值,并对指标值的达成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指标达成。

附件:2021年度村副职干部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1.基本情况

1)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组织部提供名单,及时准确的为村副职干部配套任职缴费补贴,保障村副职干部个人权益,促进村副职干部工作积极性。

2)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为政策调整型项目,资金性质为财政拨款补助,根据有关政策,从201211日起,在任村副职干部由市政府给予每人每年1400元的任职缴费补贴。项目年初预算238万元,2021年度实际支出217.56万元。

2.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居保局负责我市村副职干部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工作的具体实施,为村副职干部发放任职缴费补贴。经市委组织部门审核,年初预计补贴村副职干部人数1700人,我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向市财政申请资金238万元,为村副职干部配套任职缴费补贴。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年初财政预算资金238万元,全年财政执行数217.56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1.41%。预算执行率偏低的原因是村副职干部名单由组织部据实提供,居保局无法准确预估村副职干部人数,只能征求组织部意见预估下一年度村副职干部人数。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去年实际补贴村副职干部1669人,补贴资金233.66万元,今年实际补贴村副职干部1592人,补贴资金217.56万元,每年补贴人数和补贴资金低于预期的原因是村副职干部名单由组织部据实提供,居保局无法准确预估村副职干部人数。

审核流程合规,补贴配套工作及时准确,12月底前严格按照每人1400元标准为全部1592名村副职干部配套任职缴费补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村副职干部配套任职缴费补贴,提高了村副职干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保障了村副职干部个人权益,促进了村副职干部工作积极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村副职干部满意度高,截止目前,未接到和发现该项目有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纪检部门查处等方面的问题。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自评结果为99分,保障了村副职干部个人权益。

5.其他佐证材料

《关于拨付2020年度村副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任职缴费补贴资金的请示》(潜人社发〔202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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