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
根据人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6号)和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人社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2020年6月10日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稳定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和促进复工复产相关人社政策,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依法规范当前形势下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决定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执法行动的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有关要求,结合援企、稳岗、扩就业等政策措施,依据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及时查处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坚决纠正针对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歧视,为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专项执法行动时间
从2020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
三、专项执法行动的主要内容
集中清理整顿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妨害有序复工复产和稳就业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重点为:
一是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特别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招聘等职业中介活动的行为。
二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包括参与签订不实就业协议、不履行信息审查义务、发布虚假信息或含有歧视性内容信息、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捆绑收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组织虚假招聘活动,骗取劳动者财物的欺诈行为,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违法发布涉及劳动者户籍、居住地及治愈患者或密切接触者等于疫情相关的歧视性招聘信息。
四、实施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署专项行动。为保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切实抓紧抓实抓细,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畅通维权渠道,加大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维权须知、警示信息和其他监管信息,增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诚信守法意识,提高劳动者和求职者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广大劳动者及时维权。
(三)密切协调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按照人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6号)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实际,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执法行动。及时完善“两库一单”,通过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采取网络监测、审查书面材料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配合,畅通信息渠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会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做好科学防护,保障健康安全。开展执法行动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合理做好执法人员和投诉举报场所防护工作,保障专项执法行动健康安全开展。
(三)密切关注舆情,加强人力资源市场风险防范处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以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联合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积极迅速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落实应急处置机制,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形式、新苗头,做到防早防小,审慎处置,及时上报。
(四)注重执法效果,加强信用监管。规范开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执法检查记录,依法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处理处罚决定书,及时纠正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统一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予以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将检查结果作为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参考,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及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加强后续监管,对招聘、用工等行为相对规范的减少检查频次,发挥先进单位的引领示范作用。
(五)加强工作总结,及时报送材料。专项行动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20年6月30日将总结报告(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步的打算)、统计报表、典型案件1件,案例包括违法主体的基本信息、查证的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罚决定及执行情况)报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处(局)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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