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潜江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第一期)》的公告
依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9号)的规定,结合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现决定公告废止《潜江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第一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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