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于2026年6月5日作出潜江市监处罚〔2026〕126号《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审查发现,该案存在量罚不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本局决定撤销潜江市监处罚〔2026〕126号《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撤回潜江市监处罚〔2026〕126号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特此告知。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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