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在2024年度全省消费维权工作综合评选中,潜江市消费维权工作以全省第5名的成绩获得优秀考核等次。今年,市消委紧扣“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结合潜江消委工作实际情况,按照“强化组织建设、提升群众消费水平和能力、积极解决消费纠纷矛盾;推广提高315和解平台使用率、加强重点行业监督”的工作主线,积极开展工作,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筑牢工作基础。市局要求各监管所内设机构明确设置了消费维权站(消委分会),强化专人专事、对口对接;今年,不仅顺利完成社团组织年检工作,还在机构改革无经验可循的情况下,在全省消委组织率先摸索完成消委组织法人变更等各项工作。
二是开展教育引导,提升消费能力。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创新开展线上宣传,统计观看人次达到10万余人次。积极开展消费体察和行业教育活动,引导教育企业负责人严守主体责任,把好消费主体责任第一关。积极发布消费提示和消费情况分析,全年发布各类消费提示14期。持续推进“七天无理由退货”活动,本年度纳入全市参加该活动的共计152家,共退货5000余批次,涉及金额达到10万余元。积极开展《消法实施条例》宣贯,聘请省消委法宣部和投诉部专家开展宣教学习,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处置矛盾纠纷,维护消费者权益。利用3.15和解平台优势变调解为“和解”,引导企业诚信经营,“阳光和解平台”受理170条投诉,已全部和解。积极组织消费纠纷人民委员会调解工作,本年度共解决消费纠纷196件,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加强与12315指挥中心互动,畅通各类消费维权渠道,健全与成员单位联调联处工作机制,采取联合办理、单位认领办理等形式实现消费纠纷分类全覆盖,形成了消费纠纷共治格局。积极开展“荆楚放心购承诺”和“荆楚放心礼”评测活动,带动消费约1000万元,全省“荆楚放心礼”评测活动中,我市4家企业进入省级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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