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潜江市厨嫂美食城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4866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21日 15:42:47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1日 15:42:47 名  称: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潜江市厨嫂美食城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0-21 15:42

《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报告》报告编号:ACWH01-2006W2T11270,涉及潜江市厨嫂美食城使用的大圆盘、白长盘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标准的要求检验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0年6月24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潜江市厨嫂美食城使用的大圆盘、白长盘进行抽样检查,经检验:大肠菌群,/50c㎡ ,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检出,不符合GB14934-2016(附录A.2.1、附录B.1)、GB4789.3-2016(第一法)标准的要求。

二、2020年7月27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潜江市厨嫂美食城送达检验报告:报告编号:ACWH01-2006W2T11270。该公司经营者余萍收到检验报告后对检测结果无异议。遂于2020年8月10日报市局分管领导审批予以立案调查,2020年9月7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潜市监当处字[2020]123号),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编号:ACWH01-2006W2T11270)后,引起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原因,产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由于抽检存在一定的概率性,抽样样品可能是该批次中极少数不达标的样本;2.消毒柜未彻底消毒。制定整改措施: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设施环境卫生,确保做到清洁洗碗,及时消毒;2.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特此公示。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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