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全市12315系统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报告(2022年第二期)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4566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06日 15:3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6日 15:35:00 名  称: 2022年上半年全市12315系统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报告(2022年第二期)

发布日期:2022-07-06 15:35 来源: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上半年全市12315系统

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全市12315系统处理消费者诉求共计3428件,其中投诉1142件、举报300件、咨询1986件,分别占12315诉求总量的33.32%8.75%和57.93%(见图一)。

图一:2022年上半年全市12315系统接收消费者诉求情况图


2022年上半年,消费者总诉求量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3.76%。呈现以下特点:

(一)投诉较上年呈增长趋势,举报和咨询较上年呈下降趋势。投诉较上年略微增长,同比增长27.31%,举报较上年下降趋势很大,同比下降45.16%。(见图三)。

2022年上半年诉求量与2021年上半年同期对比图

(二)3月诉求总量最高,6月诉求总量最低。其中,3月受“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影响,诉求量为半年度最高(见图四)。

2022年上半年各类诉求量增减图

二、全市系统各单位接收消费者诉求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全市系统受理的诉求除由指挥中心直接现场答复的咨询1951件和投诉举报自办件190件,其他诉求均由执法支队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其中,执法支队和监管所办理诉求1279件,占诉求总量的37.31%,西城市场监管所(438件)、东城市场监管所(307件)、泰丰市场监管所(126件)承办的诉求量在各单位中排名前三(见图五表一)。








2022年上半年各单位12315平台接收消费者诉求图

表一:2022年上半年与2021年上半年各单位12315平台接收消费者诉求对比情况表

项目

单位

2021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投诉

举报

咨询

总量

投诉

举报

咨询

总量

12315指挥中心

132

37

2476

2645

151

39

1951

2141

东城

238

38

0

276

244

63

0

307

西城

269

316

1

586

356

82

0

438

广华

54

15

0

69

83

11

0

94

开发区

8

7

13

28

23

8

10

41

张金

11

6

11

28

4

0

8

12

熊口

5

26

12

43

12

18

3

33

周矶

13

11

0

24

25

8

0

33

浩口

14

3

1

18

19

5

0

24

总口

25

15

0

40

31

4

0

35

老新

9

29

6

44

9

2

2

13

高石碑

11

8

1

20

16

4

0

20||

王场

5

3

10

18

15

4

12

31

执法支队

2

2

0

4

1

7

0

8

杨市

21

7

0

28

43

21

0

64

泰丰

75

18

0

93

105

21

0

126

龙湾

5

6

0

11

5

3

0

8

总量

897

547

2531

3975

1142

300

1986

3428

备注:加“”的部分为诉求量同比上升;加“”的部分为诉求量同比下降||的部分为诉求量不变

三、投诉分析

(一)投诉总体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42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7.31%。其中商品类投诉825件,占投诉总量的72.24%;服务类投诉317件,占投诉总量的27.76%

(二)商品类投诉情况

2022年上半年,商品类投诉诉825件,除其它类投诉外,投诉量居前八位的依次是:一般食品、家居用品、交通工具、服装鞋帽、烟酒饮料、家用电器、首饰、通讯产品。从投诉量看,2021年同期相比,除服装鞋帽和通讯产品呈下降趋势,其他六类较上年同期均呈上升趋势,一般食品类投诉上升最明显,增量达126件。从占商品类比重看, 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家用电器、通讯产品呈下降趋势,其他四类投诉呈上升趋势。其中一般食品类投诉占比最高,为32.85%。(见表二)。

表二:2022年上半年商品类投诉前位与2021年上半年同期对比表

(单位:件)

排名

2021年上半年

投诉量

占商品类比重

排名

2022年上半年

投诉量

占商品类比重

1

一般食品

145

27.36%

1

一般食品

271

32.85%

2

服装鞋帽

80

15.09%

2

家居用品

76

9.21%

3

交通工具

57

10.75%

3

交通工具

63

7.64%

4

家居用品

36

6.79%

4

服装鞋帽

57

6.90%

5

家用电器

28

5.28%

5

烟酒饮料

33

4.00%

6

装修建材

26

4.91%

6

家用电器

31

3.76%

7

通讯产品

25

4.72%

7

佩戴首饰

25

3.03%

8

佩戴首饰

16

3.02%

8

通讯产品

17

2.06%


【注:加“”的部分表示同比增加;加“”的部分表示同比减少;||的部分为不变

(三)服务类投诉情况

2022年上半年,服务类投诉317件,除其它类投诉外,投诉量居前八位的依次是:销售服务、餐饮住宿服务、行政事业性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洗涤染色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公用事业服务。从投诉量看,2021年同期相比,餐饮住宿服务、行政事业性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洗涤、染色服务呈上升趋势,其他四类较去年同期呈下降趋势。从占服务类比重看,除公用事业服务类投诉呈下降趋势,其余七类投诉均呈上升趋势。其中销售服务类投诉占比最高,为15.77%。(见表三)。

表三:2022年上半年服务类投诉前位与2021年上半年同期对比表

(单位:件)

排名

2021年上半年

投诉量

占服务类比重

排名

2022年上半年

投诉量

占服务类比重

1

销售服务

56

15.26%

1

销售服务

50

15.77%

2

餐饮和住宿服务

31

8.45%

2

餐饮和住宿服务

32

10.09%

3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23

6.27%

3

行政事业性服务

25

7.89%

4

电信服务

22

5.99%

4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20

6.31%

5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20

5.45%

5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18

5.68%

6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19

5.18%

6

洗涤、染色服务

13

4.10%

7

公用事业服务

15

4.09%

7

专业技术服务

11

3.47%

8

洗涤染色服务

12

3.27%

8

公用事业服务

10

3.15%


【注:加“”的部分表示同比增加;加“”的部分表示同比减少;||的部分为不变

  1. 典型案例分析

1、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平台数据分析,食品安全类投诉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分别是:(1)商家售卖过期食品;(2)商家售卖腐坏食品;(3)商家售卖“三无”食品。

典型案例:517日,张先生在餐馆状元甲吃饭时点了几瓶青岛生啤,因维权意识强喝之前查看了生产日期,保质期为7天,啤酒已过期两天。第二天张先生致电12315投诉此事,避免其他消费者不注意饮用了对身体造成影响。收到投诉的西城监管所工作人员向投诉人了解情况后,随即去现场调查,发现商家确实有违法行为,随机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对经营者行政处罚10000元,并向商家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范市场营商环境,确保食品安全。

2、预付卡消费纠纷问题。通过平台数据分析,预付卡消费纠纷的投诉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分别是:(1)商家关门或者跑路,消费者会员卡内的钱无法等值退回;(2)商家门店转让,会员卡作废;(3)会员卡上的会员须知不够明确,消费者产生误解。(4)商家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办理会员卡。

典型案例615日,12315接到张女士的投诉电话,去年在龙虾城温泉水世界花费356元办理了2张预付卡,办卡时商家未告知使用期限且卡上也未写明使用期限,今年夏天当张女士再过去水世界消费时却被告知过期了,张女士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则拨打了12315寻求帮助。收到投诉的泰丰监管所工作人员向投诉人了解情况后,迅速组织双方调解,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规定:“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商家未与消费者约定期限和方式,在西城监管所的调解下,商家将卡内剩余的钱全部退还给张女士,并进行赔礼道歉,张女士表示理解。

3、黄金首饰消费纠纷问题。通过平台数据分析,黄金首饰消费纠纷类投诉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分别是:(1)黄金首饰质量问题;(2)商家销售时故意隐瞒重要信息,误导消费;(3)商家虚假宣传;(4)售卖“三无”产品。

典型案例:56日,12315指挥中心接到了胡女士的投诉,胡女士在电话中伤心的诉说自己在中国黄金店消费的经历,原来胡女士前段时间在中国黄金花费2000元购买了一条一口价黄金手链,戴了没几天断了,拿去店内又加价了几百元换成一条标价为3500元的黄金手链,拿回家仔细查看发现比上次的手链更细,质量问题严重,当时购买时商家承诺可以兑换同等价位的商品,并未说明只限一口价,胡女士感觉自己被金店忽悠了,金店规定不合理,随机拨打了12315维权。收到投诉的东城监管所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向投诉人了解情况后,随即组织了双方现场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经东城监管所调解,商家为胡女士兑换了等价商品,胡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另外,执法人员对该金店负责人进行行政指导,并要求其加强国家法律法规学习。

举报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共接收举报300件,占诉求总量的8.75%,比上年同期减少247件,同比下降45.16%从举报类型看,从举报类型看,主要涉及违反广告管理法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和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三类。从承办单位看,西城监管所(82件)、东城监管所(63件)、泰丰监管所(21件)承办的举报量排名前三,分别占举报总量的31.42%24.14%8.05%。其他监管所承办消费者举报的比例图如下(见图六)。

2022年上半年12315平台承办消费者举报比例图

五、咨询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全市12315系统共接收消费者咨询1986件,比上年同期减少547件。其中非市场监管业务咨询952件,占咨询总量的48.47%;消费维权知识咨询768件,占咨询总量的37.75%;市场监管业务咨询266件,占咨询总量的13.78% ,其中咨询量居前三位的依次是:市场主体登记注册88件、投诉举报处理73件、产品质量2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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