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原各工商所: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实行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切实保护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注册登记违法行为的工作要求,我局已于5月20日开展登记注册实名验证,原各工商所登记窗口要高度重视并同步做好贯彻落实,现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明确实名验证范围
目前实名验证系统尚处于试运行阶段,启用范围仅限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的设立登记,针对自然人进行身份验证。
二、熟练操作流程,做好指导
原各工商所窗口登记人员要认真学习《实名验证操作指南》和《实名验证说明》(见附件),熟悉实名验证操作流程,加强对申请人的指导。对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参考操作指南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与市局原登记注册分局联系。
三、严格落实登记责任
对违反实名验证相关规定擅自为申请人提供人工核验,导致当事人信息安全受到侵害的,按照“谁登记谁负责”原则,追究相关人员地责任。原登记注册分局应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督办检查,防范违规行为发生。
四、引导个体微信办照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指导,提高个体微信办照的知晓率和成功率,推广普及个体工商户微信办照工作。
附件:1.《实名验证操作指南》
2.《关于我省启用企业登记实名验证的几点说明》
3.《关于实行企业开办登记实名验证和开通个体微信办照公告》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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