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企业登记注册实名验证和个体微信办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2638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24日 16:55:00 文  号:潜市监函〔2019〕2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18日 10:20:00 名  称: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企业登记注册实名验证和个体微信办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8 10:20 来源: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局原各工商所: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实行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切实保护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注册登记违法行为的工作要求,我局已于520日开展登记注册实名验证,原各工商所登记窗口要高度重视并同步做好贯彻落实,现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明确实名验证范围

目前实名验证系统尚处于试运行阶段,启用范围仅限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的设立登记,针对自然人进行身份验证。

二、熟练操作流程,做好指导

原各工商所窗口登记人员要认真学习《实名验证操作指南》和《实名验证说明》(见附件),熟悉实名验证操作流程,加强对申请人的指导。对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参考操作指南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与市局原登记注册分局联系。

三、严格落实登记责任

对违反实名验证相关规定擅自为申请人提供人工核验,导致当事人信息安全受到侵害的,按照“谁登记谁负责”原则,追究相关人员地责任。原登记注册分局应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督办检查,防范违规行为发生。

四、引导个体微信办照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指导,提高个体微信办照的知晓率和成功率,推广普及个体工商户微信办照工作。

附件:1.《实名验证操作指南》

2.《关于我省启用企业登记实名验证的几点说明》

3.《关于实行企业开办登记实名验证和开通个体微信办照公告》

2019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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