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2-24 16:40 来源:潜江市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涉企执法监管规范化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自202412月至20256月,在全市开展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聚焦重点领域涉企执法和监管行为,着力发现和纠治以下突出问题:

一)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二)粗暴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性执法;

三)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拖延执行;

四)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

五)检查频次多、内容多、主体多、标准不统一;

六)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七)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相互推诿扯皮;

八)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相违背、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文件规定。

举报问题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可将举报的问题发送至电子邮箱qjszfjd@163.com

(二)通过电话投诉方式。可拨打0728-6232712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三)通过信函来访方式。可将举报问题的信函寄送至潜江市共建巷5号潜江市司法局(市行政执法监督局)或来访举报,通过信函举报问题的,应明确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相关企业通过公布的举报渠道,积极举报问题线索,并尽量提供照片、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我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凡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举报人须如实举报,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潜江市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41224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