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现就潜江市2026年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补名额
全市2026年共计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56名。根据法院审判需要,欢迎具备财会专业知识背景(财会专业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财会岗位从业经验)的人员报名或被推荐。同时,为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专项吸纳教育、民政、妇联、共青团等单位人士,具备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优先,统一纳入未成年人案件陪审员库。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任期年限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四、选任程序
(一)选任方式
1.随机抽选。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法院、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未受过刑事处罚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公民,可直接扫描二维码或向市司法局提交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3.组织推荐。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需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市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简历、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二)资格审查。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三)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四)任前公示。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就职宣誓仪式由市人民法院会同市司法局组织。
五、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从2026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后再提交相关纸质报名材料

报名地点:潜江市司法局副楼203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电话8152227)或各区镇街道司法所
(三)报名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推荐表)、个人承诺事项表一式两份;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经现场审核后返还;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2张。
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特此公告。
附件:1.潜江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2.潜江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3.个人承诺事项表
潜江市司法局 潜江市人民法院 潜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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