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微阵地、微课堂、微宣传、微服务、微典型”行动为抓手,聚力构建“微党建、大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党建+五微”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基层党建“整市推进”工作会议精神,主动应对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通过做好“党建+”文章,从小处着手,从实处抓起,以微见大,抓实党支部基本建设,推动党的工作落到支部、依靠支部,落到党员、依靠党员,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的针对性、生动性、实效性,不断拓展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主要内容
1、微阵地。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个党小组一片阵地。在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中,实行党小组设置全覆盖,打造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红色基点”,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微阵地”。规范党小组设置,经常性开展党小组活动,创新党组织活动形式,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将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落实到每一位党员。要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根据党员数量及工作需要,结合工作分工、办公地点等实际情况,党小组建在科室,将每名党员都编入党小组并参加党小组活动,党委(党组)成员应按工作分工编入相应的党小组;每个党小组明确1名组长,党小组长由科(室)长担任,并由支委会任命,小组长的任期和支委会的任期一致。要落实党小组学习、活动、汇报、生活会、培养教育考察制度,机关党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治或业务学习,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志愿服务等活动;每个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小组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党小组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放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之前,作为强化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工作的手段;党小组要协助党支部做好其他工作,领导干部、党支部委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党小组会议、集中学习讨论、组织生活会、志愿服务活动等党小组活动。
2、微课堂。要突出“课程、课堂”特点,年初支部设计全年学习计划,经充分征求党小组、党员意见,制定全年《“微课堂”学习课表》,分解到每个党小组、每名党员身上。课前每名党员要精心备课,课上突出“讲议评”,课后引导全体党员学习思考、总结提高。在授课内容上体现切入小而巧,架构简而清。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联系党员思想认识、本部门本单位职能,自主确定主题。可以是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微课堂”,也可以是相互交流学习心得、工作体会的“微感悟”,聚焦一个方面甚至一点讲深讲透,注重以小见大、知微见著,不贪大求全、天马行空。讲课主体上突出大众化,鼓励人人参与,让每位党员都有机会走上党课讲台。提倡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每期以党支部为单位,普通党员主讲,普通党员主持,全体党员当听众、参与讨论,最后由党支部书记点评。在教学方法上可以灵活多样,既可以根据授课主体个性特长、学识见解等“量身定做”,也可以采取互动启发式讲课,多媒体展示,场境辅助教育,从而提高党课教育的吸引力,增强教育效果。在时间安排上做到短、平、快,每堂“微党课”控制在30分钟以内,结合支部会、支部主题党日、例行学习等活动灵活开展。局机关党委将开展优秀“微党课”课件评比,推动学教质量提升。
3、微宣传。针对当前党员工作生活碎片化、实时化、互动化的“微时代”特征,各党支部要积极利用“互联网+”,通过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三微一端”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开展党建工作“微宣传”。通过“微宣传”定时向党员发送学习要点、廉政提醒、服务贴士等“及时语”,以及在党员生日、子女入学、婚丧嫁娶以及传统节日等时点,发送问候、祝福贴士,把“微宣传”打造成党员学习交流“微平台”、关爱提醒“微组织”、温馨友爱“微家园”。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走近党员、深入群众,开展“微访谈”活动,通过与普通党员群众“拉家常”,倾听基层群众的“微心愿”,并及时加以整改落实,通过满足群众的一个个“微心愿”,把党组织的服务触角延伸到“最后一毫米”,推动学习教育“大成效”。
4、微服务。各党支部要按照《市司法局“提神提质提效,创建党员志愿服务队”活动实施方案》(潜司党发〔2017〕10号)要求,以志愿活动为载体,通过参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稳定、服务发展等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微服务”活动,引导和动员广大党员亮身份、尽义务、作奉献、树形象,推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人数不足的部门可以与其他部门联合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和重点工作,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能优势和党员干部的业务特长,精心制定各自的党员志愿服务队的服务计划,明确服务目标,找准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对象、优选服务方式、及时深入基层,把各项服务职责落实到人,对一些专业性强的服务项目,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采取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的原则。集中活动由局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分散服务活动由各党支部志愿服务队根据需要,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志愿服务活动,服务过程中要亮明身份。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带头服务群众,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党支部要及时总结各项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明显成效,选树先进典型。
5、微典型。选树典型是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方法,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手段。要抓住普通党员的一个典型事迹,不求“高、大、全”,突出机关党员走在前列、作出表率方面的某一个或几个闪光点,按照“小、准、实、优”的原则开展典型选树工作,增加典型的亲和力。以支部为单位,通过党员个人自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党组织命名等方式,发掘身边党员“微事迹”。每个支部力争都要评选出1-2个微典型。要适应数字化、碎片化、分众化的时代要求,通过“讲故事”的形式讲述发生在身边的典型事迹,让每个党员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以此激发广大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要积极放大典型示范带动效应,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网络、宣传栏等媒介集中宣传展示“微典型”,向社会传递正能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党建+五微”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有效抓手。各党支部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找准党组织开展“党建+五微”与本部门本单位职能的结合点、切入点,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2、坚持务实推进。开展“党建+五微”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不搞“假大空”。各党支部既要结合“规定动作”要求,认真抓好推进落实,又要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创新“自选动作”,要注重活动形式的多样性、内容的生动性,把党员欢迎、取得实效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唯一标准。
3、注重总结宣传。要注重工作总结,不断完善“党建+五微”的形式和内容,提炼本支部涌现出的好的做法和特色经验,并形成长效机制。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及时宣传展示“党建+五微”活动成果,放大典型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上水平。要及时向局机关党委报送材料及图片,由局机关党委向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报送典型材料,市直机关工委适时在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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