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政法干警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提升全体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加强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政法干警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清理整治的主要内容有:政法干警个人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以及以承包、租赁、受聘、兼职、中介招揽工程等方式从事的营利性活动情况;政法干警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情况;配偶、子女及配偶、直系血亲,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情况;配偶、子女及配偶、直系血亲,开办服务场所或经营特种行业的情况;配偶、子女及配偶、直系血亲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情况。以上情况,干警个人要自查自纠,如实上报。市司法局将成立工作专班,对该项工作进行重点核查,对拒不自查自纠、查而不纠、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一经发现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方法步骤
填报时间:2017年4月18日—2017年4月25日
统计上报时间:2017年4月27日
填报对象:全系统在编在岗的政法干警和所有干部
(一)自查自纠阶段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体政法干警就是否参与经商办企业情况开展自查,每人如实填写相应《潜江市政法干警经商办企业信息报告表》2份,局工作专班将情况报送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一份,留存一份。
(二)清查整改阶段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认真梳理,分类统计,认真填写《潜江市政法干警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自查报告汇总表》,发现问题及时清查整改,若整改不及时、拒绝整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查处。整改完成后,工作专班填写《潜江市政法干警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自查报告汇总表》,并报送政法委执法监督科。
(三)总结承诺阶段
全体政法干警签订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承诺书,工作专班留存备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立同志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勇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局政治处,由郑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强力推进落实。市局要认认真真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市委政法委将组成督查组,采取巡查暗访的方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3.畅通举报渠道。市局要在门户网站和潜江市域主要媒体设立专门举报电话、邮箱,收集社会各方面反映的有关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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