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省汉江河道管理局普法工作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根据省司法厅、省网信办、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司法部 国家网信办 全国普法办 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鄂司发〔2018〕48号)的要求和安排,我办决定积极参加全国“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上报时间
2018年6月10日—8月10日
三、参赛作品内容形式
(一)作品类别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这一主题,深入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特别是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具体形式分为三类:
1.讲述类微视频: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和经典论述的感悟体会,学习宪法修正案的理解心得,展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
2.公益广告类微视频:拍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
3.工作展示类微视频:展示各行各业人员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成果、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
(二)作品要求
1.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把依宪治国的宏大叙事与个人感悟的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
2.作品内容要紧扣突出宣传我国现行宪法这一主题,始终围绕宪法进行叙述,不能偏离宪法内容。
3.作品中引用宪法、解释宪法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不规范语言。
4.作品要重点突出宪法某一方面或某一条文,立足个人,以小见大,讲述鲜活的“我与宪法”故事。
5.工作展示类作品要紧密联系宪法确定的各行各业的职责任务,从实施宪法的角度进行解读和叙述,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6.作品必须是原创,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标明其来源。
7.视频画质最低要求为1280*720,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公益广告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三)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人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在全国范围内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优秀奖100名,颁发奖金和证书。
五、报送要求
参赛作品须标明片名、类别、制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于8月1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推荐表、作品)报送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学习宣传宪法是今年全民普法的重要任务。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开展好这次活动作为本地本单位2018年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泛动员,选报优秀作品。
潜江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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