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925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09月18日 08:29: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18日 08:29:00 名  称: 潜江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8 08:29

区、镇、办事处直各单位,省汉江河道管理局普法办公室:

现将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请按照要求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活动现场视频图片等)及时报普法办。 

 

                          潜江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


 

 

 

 

 

 

 

 

 

鄂普法办〔201819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普法工作办公室,省直各部门普法工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有效开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现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层层动员,合力攻坚,形成强大的扫黑除恶宣传舆论声势,努力营造人人知晓、全员参与的扫黑除恶法治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切实提升全省人民的安全指数、幸福指数,为我省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全省当前正在组织开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好“宪法荆楚学”“宪法荆楚行”“宪法楚风”“宪法荆楚声”“宪法荆楚韵”等五项宪法荆楚系列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入脑入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广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委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决心,宣传成功打掉黑恶势力犯罪的典型案例,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宣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和觉悟,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精心组织策划,广泛搭建各类平台,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人流集中场所,采取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现场咨询讲解等形式,集中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宪法以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开展重点对象、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将扫黑除恶专题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内容,预防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防止黑恶力向校园渗透。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在村级换届选举过程中,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中,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

(三)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七五”普法规划实施,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广泛组织发动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举报信箱和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力及其“保护伞”违法犯罪线索,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

    (四)营造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深厚氛围充分利用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社区、法治乡村等法治文化阵地,各类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统媒体,“湖北法治网”等官方网站和门户网站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充分发挥今年命名的全省首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七五”普法工作联系点的宣传引领作用,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谋划各地各部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全民普法工作中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扫黑除恶斗争的全过程,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强化担当,落实责任。围绕工作职能,明确重点、强化责任,创新式,丰富载体,积极开展群众广泛参与和充分认可的、具有特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专题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扩大工作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报道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亮点及成效,积极扩大影响,确保活动落实落效。

 

 

 

                          湖北省普法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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