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潜江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通过开展柔性执法工作,推动我局审计系统执法人员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念贯穿执法全过程。
(二)在柔性执法理念的指导下,执法手段具有灵活多样性和调节方式的适度弹性,还具有柔和、及时、实用、注重效果等一系列突出特点和长处。实现柔性执法方式不断完善、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工作原则
(一)合法合理原则。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依据。从我局实际出发,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主客观条件,综合权衡经济与社会效益,避免给行政相对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统筹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既不得以强调严格管理为由而忽视柔性执法作用的发挥,也不得以推行柔性执法为由而疏于或放弃监管职责。
(二)宽严相济原则。实施行政处罚要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罚当其过。实施行政强制要遵循“最小侵害”规则,依法可以不实施的,尽量不实施,依法确需实施的,尽可能减少对行政相对人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三)循序渐进原则。要立足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抓住主要矛盾,加强风险评估,着力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柔性执法工作。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制定具体操作细则,确定适用范围、执法重点和清单数量。
三、工作方法
(一)采取预警提示。采取预警、提醒等方式帮助执法对象特别是国有企业及时纠错改正。对非因主观故意的过错行为,在社会商誉、资格认定、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不受影响。
(二)实施容错纠错。在法定范围内给予执法相对人自我纠错空间,即在违法行为轻微情形下可以只纠正,依法不罚款。
(三)优化执法手段。行政执法人员还可以采取说服教育、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回访等方式开展柔性执法。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4年8至9月份)
组织学习《潜江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准确把握开展柔性执法工作的具体工作要求。对照《潜江市审计局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潜江市审计局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版)》规定,认真梳理相关行政处罚事项,在充分听取一线执法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及时调整本系统柔性执法“三张清单”及配套文书。
(二)实施阶段(2024年10月至12月)
全局审计系统要按照本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柔性执法措施落实到具体的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全局一盘棋,以上率下,上下互动。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回应业务人员提出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柔性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不走样、不变形、有实效。
(三)总结提升并长期坚持(2025年开始)
全局审计系统要在开展工作中注重发掘典型,通过报刊、网络、工作简报等形式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并认真总结柔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裁量基准及实际运用执行情况,改进具体工作方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单位、法规与综合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本系统柔性执法工作。
(二)及时对接反馈。各业务单位要立足工作职能,将柔性执法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完善工作方案,对好的做法要及时给予推广,对存在的不足要及时进行完善。
(三)强化监督力度。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柔性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各业务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没有完成阶段任务的单位,要查清问题和原因,及时帮助解决。
潜江市审计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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