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潜政办发﹝2017﹞16号
潜江市2017年度指令性审计项目计划
市审计局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以推动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紧紧围绕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5个方面,重点关注“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积极财政政策、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及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减少财政资金存量、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政策措施的贯彻情况和效果,揭示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二、财政审计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以推动财政政策贯彻落实,促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公共资金安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为目标,全面掌握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组织、执行相关总体情况,重点审查收支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科学、合理,揭示预算编制不细化等问题,促进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资金预算体系加快建立;通过收支预算执行审计,分析预算追加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关注存量资金,分析影响资金长期闲置的因素,盘活资金存量,合理调动使用资金;关注资金分配环节,重点揭示资金分配周期长,资金使用低下的问题;把握整体性、宏观性,注重效益性、建设性,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预算精细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推进和加大预算刚性约束、强化法规政策执行、提高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对67个市直一级预算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收支预算执行结果及差异、部门资金存量、预算执行部门的结余(结转)资金以及项目预算编制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并对项目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进行绩效对比分析,包括资金使用进度、分配、效益和部门预算资金结余、结转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等;审查总收总支数据、非税收入数据(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公车改革、正版软件等情况;通过向年度预算编制与执行效果的“两头延伸”,揭示和反映预算执行部门(单位)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三、专项审计(审计署及省审计厅统一安排)
(一)重点中学收费政策执行及财务管理审计。以促进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提高重点中学财务管理水平为目标,在全面摸清重点中学基本情况、内部控制、收费政策执行以及财务管理情况的基础上,重点了解学校综合预算和经费保障管理情况,各项收支是否纳入预算管理,各地财政是否按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到位;重点关注学校各项收费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有无巧立名目乱收费,各项收入是否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有无私设“小金库”、违反八项规定支出以及乱发津补贴等问题;重点审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招投标政策执行、建设合同管理和执行、工程造价等基建审批程序是否到位,有无工程预决算和竣工决算审计,有无超概算、违反招投标程序和建设合同规定、转移输送利益等问题;重点检查学校教材、教辅资料、校服等采购过程中,有无违规收受回扣,侵害学校和学生利益等问题;重点审计学校债务情况,包括债务类型,审批情况、债务存量及化解能力,有无违规举债、违规集资、盲目扩大建设规模造成学校负担沉重等问题,通过审计,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为重点中学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扶贫资金审计(交叉审和本级审)。以促进国家和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贫困县及贫困人口按计划如期脱贫为目标,在摸清扶贫资金筹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扶贫政策措施的落实、资金整合使用和项目实施效果情况,揭示扶贫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中存在的重点不突出、对象不精准、整合不利、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严肃查处资金管理使用中挤占挪用、滞留克扣、虚报套取、贪污私分、损失浪费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等问题,分析研究新形势下扶贫资金管理体制机制中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审计。以促进维护各项低保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全面落实,推动低保和医疗救助资金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保障广大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重点关注城乡低保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政策落实和保障水平,以及城乡低保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等情况,重点检查低保对象和医疗救助对象的身份及条件是否真实合规,符合低保和医疗救助对象条件的是否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是否在年初预算中按规定安排低保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是否按规定从彩票公益金中提取资金用于医疗救助,是否按照上年度城市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5%在本级预算中安排城市医疗救助配套资金并划转到专户管理核算,是否将低保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纳入专户管理及专账核算;医疗救助对象是否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将低保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直接发放给低保对象和医疗救助对象,严肃查处城乡低保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超范围、提高或降低标准发放、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虚列支出、超规定比例提取工作经费等违纪违规问题。从制度上、机制上查找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合理化的审计建议。
(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以促进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全面落实,推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为目标,重点关注2016年度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以及目标任务分解完成、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全面摸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投入规模和结构、保障房分配、棚户区改造等情况,全面掌握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保障范围、保障水平、保障规划、准入退出、分配运行等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以及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查处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低劣、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经济案件线索,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五)援疆资金及项目审计。以促进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援疆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的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和公开透明,充分发挥援疆资金及项目的使用效益为目标。在摸清支持新疆发展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的基础上,对具备条件的竣工项目进行决算审计,尤其关注民生项目的建设情况,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土地政策的执行等方面情况。揭示和反映政策执行、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通过审计,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管理、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整改。
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为主线,对张金镇、龙湾镇、杨市办事处、总口管理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主体功能定位、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地聚焦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2个左右重点领域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全面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揭露和查处损毁自然资源资产、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问题,准确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推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并加强审计结果运用。
五、经济责任审计
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推动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绿色发展为目标,对27个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任期内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情况,相关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各项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客观反映领导干部任期履职情况,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履责意识和正确行使公共权力意识,提高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服务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六、投资审计
以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投融资体制,推动稳增长政策贯彻落实为目标,继续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对凡是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和跟踪审计。对市精神病医院住院楼工程、201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兴隆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4年度项目进行决算审计,重点审计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核减不实投资,重点关注偷工减料、高估冒算等问题,促进节约财政资金;检查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追踪重点投资建设资金流向,重点查找违规使用资金问题,加大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突出关注宏观政策落实情况,关注工程质量和效益,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对策建议。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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