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35 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四湖流域骨干河渠堤防加固工程(潜江市部分)进行社会稳定风险信息公示。
一、项目名称
四湖流域骨干河渠堤防加固工程(潜江市部分)。
二、项目建设单位
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三、项目概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入湖河流整治33.65公里,其中:田关河治理河长24.447公里。龙湖河治理河长9.2公里。整治涵闸8座,其中:田关河6座,龙湖河1座,下西荆河1座。整治泵站11座,其中:田关河4座,龙湖河5座,下西荆河2座。
(二)项目任务。通过实施堤防加固,防汛道路建设,渠道衬砌以及渠系建筑物加固、重建等,提高四湖流域骨干河渠堤防(潜江市部分)防洪能力。
(三)项目规模及等级。田关河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下西荆河设计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龙湖河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田关河治理河段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级别为2级,龙湖河治理河段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级别为4及,浩口(船)闸为3级,其他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5级。
(四)项目总工期及总投资。本项目总工期24个月,总投资12179.84万元。
四、公众意见征求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对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诉求、分析评估风险因素,本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均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本项目建设单位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单位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40号
联系人: 余波
电 话: 13807228385
邮 箱: 1029101145@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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