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2号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0 10:05 来源: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湖北省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对潜江开展了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5月8日向我市反馈了意见。我市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推进实施。其中整改任务清单2号涉及我局相关工作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 叶萌            电话:0728-6435864

一、反馈问题

一些区镇和部门“管发展要管环保、管行业要管环保”的意识淡薄,对重点、难点环境问题的治理未建立长效机制,缺乏彻底根治的决心和信心。强调历史欠账等客观原因多,分析主观原因少。“还旧账”存在畏难情绪,措施不硬,推进不快。如潜江市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和部分区镇管网建设滞后、湖泊退田还湖推进迟缓、区镇街道农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随意填埋等。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层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按照“不欠新账、多还老账”的原则,积极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解决城区雨污分流、湖泊退田还湖等历史欠账。

三、整改措施

1、建立农村小沟小渠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湖泊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全市退田还湖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和目标。

2、实施湖泊退田还湖。

四、效果

1、持续完善小沟小渠常态长效管护工作,有力推动沟渠面貌持续提升改善。

2、通过定期开展湖泊巡查,加强湖泊日常监管,发现涉湖问题立即落实整改,持续改善湖泊水环境。

3、印发出台了《潜江市湖泊退垸(田、渔)还湖总体工作方案》和《潜江市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2023-2025年)》,明确还湖任务清单,推进退垸还湖工作有序开展。

4、实施完成马昌湖、黑毛潭、平艳湖、莫家潭、何家潭、借粮湖等湖泊的退田(垸)还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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