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25号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0 10:20 来源: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湖北省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对潜江开展了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5月8日向我市反馈了意见。我市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推进实施。其中整改任务清单25号涉及我局相关工作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 叶萌             电话:0728-6435864

一、反馈问题

要立足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推进产业转型、绿色发展。要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不断提升农业农村、支流支沟污染治理水平,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恢复提升河流沟渠自然生态;持续加大湖泊保护与修复治理力度,强力推进退垸退田还湖工作,完善湖泊保护修复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严格标准,推进城市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农业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建设,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强运维管理和监督考核。要切实强化对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建筑渣土、机动车尾气污染、餐饮油烟等污染治理和监管执法;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工作。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监管能力建设,保持严厉打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督促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要结合实际,探索推进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

二、整改目标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三、整改措施

1、完善河湖长考核制度体系,将河湖水质情况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内容并实施考核。

2、制定湖泊水环境修复方案,并逐年实施。

3、加快推进马昌湖退垸退田还湖工作。

4、持续实施湖长制,加强湖泊巡查监管,及时发现违法填湖占湖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涉湖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填湖占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四、效果

1、健全完善河湖长制体系,将河湖水质纳入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紧压实河湖管理保护属地责任。

2、制定并印发潜江市湖泊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督促有关部门有序推进实施退垸还湖、河湖水系连通、排污口排查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持续推动湖泊面貌和水环境提升改善。

3、完成马昌湖退池还湖任务,退池还湖0.446km2,形成整体湖面。

4、通过定期开展湖泊巡查,加强湖泊日常监管,发现涉湖问题立即落实整改,持续改善湖泊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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