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整改任务清单12号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0 10:25 来源: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湖北省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2023年9月7日至26日对潜江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3年12月18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涉及我市整改任务32项,我市对照任务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整改任务清单12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 叶萌               电话:0728-6435864

一、反馈问题

何家潭、田家湖等2个湖泊水质同比不升反降。

二、整改目标

有效遏制何家潭、田家湖水质下降趋势。

三、整改措施

1、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加强湖泊执法监管,每季度定期开展湖泊专项巡查。

2、按照《潜江市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2023-2025)》要求,推进何家潭还湖任务。

3、加强何家潭、田家湖日常巡查监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和生活垃圾转运处置,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湖泊“清四乱”,及时清理水面杂草浮萍等漂浮物;禁止投药投肥养殖。

4、加强何家潭、田家湖水质监测;加快推进何家潭、田家湖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

四、效果

1、市水利和湖泊局通过定期开展湖泊巡查,加强湖泊日常监管,发现涉湖问题立即落实整改,持续改善湖泊水环境。

2、完成何家潭退田还湖任务,还湖0.02km2,恢复名录内湖泊水面面积。

3、高石碑镇加强对何家潭、田家湖的日常巡查监管,实施湖泊清淤、水面漂浮物及荷梗清运,加强湖周垃圾转运处置,完成湖泊投肥养殖整改工作。

4、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完成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规范开展湖泊水质监测;加强湖泊水环境监管,完成何家潭、田家湖入湖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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