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潜江经济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31180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16日 17:55:03 文  号:潜水函〔2024〕1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16日 17:55:03 名  称: 关于《潜江经济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4-08-16 17:55 来源: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潜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查<潜江经济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函》收悉。2024年5月,我局组织召开了《潜江经济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专家审查会议,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潜江经济开发区是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湖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湖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园区供水由泽口二水厂提供,同时园区内的部分企业从汉江直接取水用于生产。园区内各企业废污水经管网收集后,按照工业与生活分类处理的原则,分别进入工业污水处理厂和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通顺河。《报告书》对园区规模、规划相符性与协调性、水资源承载状况、规划需水的合理性、节水评价、水资源配置、规划实施影响等进行了分析论证,内容较全面,资料较翔实,论证思路正确,结论基本合理,基本符合《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SL/T813-2021)的相关技术要求。

二、基本同意《报告书》关于规划分析的内容。现状水平年为2021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三、基本同意《报告书》关于水资源承载状况分析的内容。

四、基本同意《报告书》关于规划需水分析的内容。园区现状需水规模847万吨/年,近期规划水平年需水规模1805万吨/年,远期规划水平年需水规模2478万吨/年。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关于节水评价的内容。

六、基本同意《报告书》关于水资源配置论证的内容。取水口位于汉江干流泽口段右岸、泽口闸上游0.1km处,现状水质Ⅱ类,水质、水量和水位均满足取水要求。

七、基本同意《报告书》关于规划实施影响分析的内容。

八、你单位应根据园区发展战略和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对入园区企业进行严格筛选,应选择技术先进、用水高效、低排污的企业进驻园区。

九、若园区规划调整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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