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 江 市 水 务 局
关于田关河大桥建设的复函
潜石高速公路湖北长江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
你部《关于田关河大桥建设的函》(鄂长路潜石文[2015]13号)收悉,经组织有关单位现场踏勘并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支持我市交通建设的发展,根据《枣潜高速钟祥至潜江段田关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潜水函〔2014〕12号),同意你部在田关河苏港村段K175+638.5建设田关河大桥。
二、同意你部关于桥梁全长977m,桥面宽26m,工程轴线与河段水流方向间的夹角为90°的技术设计。
三、你部桥梁工程建设工作必须服从我市防汛抗旱工作调度。
四、你部在桥梁建设时,应建立防汛应急预案,采用分部围堰或导流等方式,保障河道正常过水断面。
五、同意你部关于桥梁建设的时间要求,建设时间从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共计24个月。工程建设完工后,你部应及时清除所有施工坝和施工废弃物,保持渠底平整,并按技术要求恢复渠堤、渠坡原貌。
六、为保证恢复工作质量,你部应缴纳一定数额质量保证金,待你部按要求清除所有施工坝和施工废弃物,恢复渠堤、渠坡原貌后予以返还。同时,你部应对渠堤损毁予以补偿,具体事宜请与市四湖管理局协商。
七、项目建设的跟踪监管,由四湖管理局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如需变更施工设计、调整施工方案,你部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将相关涉水情况及时报送我局审批。
此函。
潜江市水务局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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